中共紀檢新規未現「雙規」 查案最多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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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樸綜合報導)習近平當局近日出台中共「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但沿用了近23年備受詬病的「雙規」並未出現在新規則中。

在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王岐山曾就規則起草的有關情況向全會作說明。1月20日,中紀委官網發布了說明全文。

王岐山說,案件審理工作條例頒布於1987年,1994年進行了修改,不少內容不適應工作需要,一些關鍵環節存在制度漏洞,制定規則是為了防止紀委的權力被濫用等。

王岐山舉了大量紀委官員存在官商勾結、擅自處置問題線索、打探消息、洩漏被調查官員的消息、以案謀私、說情抹案、做生意、拿項目、甚至充當保護傘,令人觸目驚心。

新規則全文8000余字,包括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等紀檢工作的各流程。

對於立案審查,規則明確規定,「審查時間不得超過90日。在特殊情況下,經上一級紀檢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時間不得超過90日。」

中紀委調查中共官員沿用了近23年的「雙規」,未出現在新規則中。

此前紀委審查官員的「雙規」(指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調查)並無時限,如當局調查江派大員、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從2012年4月10日起受查到同年9月28日被移送司法,歷時5個多月;調查江派的另一大員、政協前副主席令計劃從2014年12月22日起受查至2015年7月20日完結,歷時7個月。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12月25日通過《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中共《警察法》中的「留置權」首次出現在監察改革試點方案中。

外界認為,試點地區對本地區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 「留置」,客觀上會為減少或取消「雙規」創造條件。

對於調查中共巨貪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等人,外界普遍認為他們死有餘辜,但中共官員也會利用「雙規」,以權謀私、打擊好人,有的被屈打成招、甚至被打死,所以該制度一直備受外界詬病。

曾經歷中共紀檢官員酷刑、蹲監獄等磨難,原台州玉環縣一所重點中學校長許聲安在反思中國社會存在這種不公正的根源時表示,該譴責的是中共的制度。#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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