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安徽住戶住錯房 入住新房四年後被告上法庭

2017-11-0808:12 中港台時間|11-0808:50 更新
人氣 978

【大紀元2017年11月08日訊】安徽蕪湖一章姓住戶搬入新家住了四年,才發現住錯了地方。近日,因房子問題,章住戶與房子主人崔某以及房地產商把官司打上了法庭。

據《安徽商報》11月7日報導,事發在蕪湖市南陵縣許鎮。2012年,許鎮的章某在南陵縣一房產公司購買了一套商品房,2013年6月交房。在房子簽訂合同前,他多次與房產公司工作人員到現場看過房,並從物業管理處接受房屋鑰匙。

章某在拿到新房鑰匙後,花了十幾萬裝修新房並入住,沒想到住了四年才發現自己弄錯樓號住錯了房,現在住的是小區A幢601室,不是購買的B幢601室。

A幢601室的主人崔某一家長年在外務工,一直未發現其房被人入住,今年返鄉,才發現自己的新房已被人住了。崔某表示,要求章某立即騰空返還房屋,賠償損失並將房屋恢復原狀。

由於雙方對於房屋到底如何歸屬協商無果,最終鬧上法庭。

章某稱,如果弄錯了,也是房產公司貼錯了房屋編號。自己裝修用去十幾萬元,如今要換房損失不小,追加房產公司為被告。

房產公司認為,章某一家誤裝修崔某房屋,是因其沒弄清房屋幢號,與公司無關。

據南陵縣法院11月6日消息,由於當事三方各執一詞,經多輪調解未果,法庭最終判決章某將房屋騰空返還給崔某,並將房屋恢復原狀。由房產公司負責補償章某裝修損失3萬元,崔某補償章某裝修款5,000元。

責任編輯:李文慧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