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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建巷道屋在多倫多可行

溫哥華自2009年就允許建巷道屋,現在多倫多準備效仿。(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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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據一份兩名市議員新發布的報告稱,多數參與社區諮詢的居民都支持多倫多允許居民在物業後院獨立車庫上建巷道屋(Laneway Suite)的提議,下一步就是等市議會通過這項提議。

在多倫多有超過2,400條的巷道,範圍達300公里,各戶物業後院的獨立車庫,就在巷道兩側。市議員蓓勞Ana Bailao(18-Davenport 選區)及麥克馬洪(Mary-Margaret McMahon)(32-Beaches-East York 選區)與社區組織Evergreen and Lanescape一道,就建巷道屋以增加多市住房的問題,向公眾諮詢並向公眾進行調查。

這項工作在去年年底結束後,兩名議員在近日發布了這份報告,他們發現,建巷道屋的想法獲得居民的廣泛支持,但居民也提出了一些問題,例如,允許建多大的巷道屋;是否可持續開發巷道屋的方式,以及與巷道屋的土地規劃條規及市政實施獎勵等相關的問題。

蓓勞在上週五表示,他們正在準備一份報告,報告包括他們提出的一套關於開發巷道屋的指南,他們會將報告遞交多倫多和東約克社區委員會。

巷道屋等同於將地下室單元建在車庫上

蓓勞稱,建巷道屋就等同於將居民建的地下室單元,改建在車庫上。它不與主屋相連。小單元可用於出租,或給家庭成員以外的人居住,如保姆。巷道屋可以緩解多市出租屋緊缺的問題。

蓓勞稱,溫哥華2009年就允許建巷道屋,從那時以來,共建了2,000套,但多市並非所有的巷道都適合開發,故不能確定能建成多少巷道屋。

隱私問題

報告稱,但並非所有居民都支持建巷道屋。有些人擔心那會造成停車位不足、來往車輛過多及噪音問題及隱私受到影響。

早在2006年多倫多上次考慮建巷道屋問題時,市政工作人員就提到有關隱私的問題,包括人們會看到業主的後院及房屋內,以及會導致房屋採光不足的問題,都成為建巷道屋的提議被擱置的理由。

當時市政人員提到的一些問題還包括,如何向巷道屋住戶提供市政服務,包括垃圾收集和緊急救護等。

蓓勞在上週五稱,這些問題將在他們擬提交給議員們的,他們提議的建巷道屋指南中獲得回答,其中包括建的巷道屋要往後退幾米、如何保護隱私及其它一些問題的建議。通過公眾諮詢,兩名議員得知,居民支持讓所有市政服務必須通過物業前面的道路提供,而不是通過物業後面的巷道,如收集垃圾。

蓓勞稱,巷道原來只是用來停車及放置垃圾,建巷道屋將給巷道帶來帶來很大改觀。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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