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道)一名悉尼男子因為在警察檢查證件時失去了4分多鐘的自由,將此事訴諸法庭並勝訴。法庭裁定警方不當監禁,該男子獲得了三千多澳元的賠償。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去年一月,24歲的山姆·勒(Sam Le)在利物浦(Liverpool)火車站站台上被兩名警察攔下,警察要求他出示澳寶卡、撫恤優惠卡和駕照。因為他看上去很「年輕、健康」,而且在警察提出查看他的澳寶卡時,他有「逃避的」意思,因此警察懷疑他的撫恤優惠卡是假的。
勒使用手機將這一事件的部分過程錄了下來。視頻顯示,其中一名警察稱他是「自作聰明的傢伙」,並問他「是否聽力有問題」。勒反問警察他是否被捕了,警察回答說,你沒有被捕,只是在證件被證實前「不能離開」。
視頻中,勒說:「現在這名警察在索要我的駕照,可我現在沒有在車裡。」
經過4分鐘15秒的時間,警察通過無線電完成了證件的查驗,勒被告知可以離開。
之後,勒在區法庭上對此事提起訴訟,勝訴後獲得了3201元的賠償。
法官表示,警方沒有權力要求通勤者出示超出澳寶卡和撫恤優惠卡範圍之外的身分證件,除非通勤者沒有帶優惠卡,或者有其它相關證據顯示他們的優惠卡有問題。而此次事件中警察要求檢查當事人身分證件的理由並不充分。
勒說,他之所以提出訴訟,是因為他想「向警方發出一個信息,那就是在一個人沒有任何違規行為的時候,他們不能這樣走近一個人,要求他們出示自己的證件。」
這是勒第二次向警方提出告訴,上次2015年的案子是在庭外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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