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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打無人管 維權人士告公安局案6日開庭

2017-04-0511:31 中港台時間|04-0514: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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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北京維權人士季新華控告豐台公安分局不作為案,將於4月6日在豐台法院開庭審理。4月3日季新華透過「玫瑰中國」網,希望關注此案件的朋友能參與旁聽。

據「玫瑰中國」網報導,季新華希望關注公安機關不作為案件的朋友,準時前往豐台法院,參與旁聽。

被警察扭斷胳膊的季新華。 (網絡圖片)
被警察扭斷胳膊的季新華。 (網絡圖片)

報導說,2015年10月1日,季新華、葛志惠等人請訪民吃飯,當晚8點左右,三名員警突然敲門闖入,在未出示執法證件下,與季新華發生推搡,不一會兒又來大批員警把季新華拖出屋外,在樓梯間摁倒暴打,致季新華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

事件至今,當局除給做手術外沒有任何說法。去年7月,他向豐台區公安分局申請傷殘鑒定也一直沒有回覆,遂向法院提出起訴。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受理通知書。(網絡圖片)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受理通知書。(網絡圖片)

「玫瑰中國」人權觀察員伍立娟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季新華的案子是因為他被警察打傷,又一直不給他立案,他才告警察不作為。」

維權人士祝忠孝說,「季新華當時被扭斷胳膊,他到公安局門口討說法,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公安局迫於壓力,最後才給他去醫院動受術治療,但是到現在也沒有具體的說法,包括傷殘鑑定的進行,所以他才把公安告上庭。」

請訪民吃飯究竟牽動了當局哪一條神經,而做出此事?

祝忠孝表示,「季新華和葛志惠都是家庭教會基督徒,經常會請訪民吃飯,經常接濟訪民,可能官方對家庭教會有甚麼想法吧。」

至截稿,季新華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季新華在八十年代的「嚴打」時被抓,當局沒有逮捕法律手續,就判季新華有罪,讓季新華坐冤獄18年。坐牢期間,季新華的房子被拆,從監獄回來後無安身之處,而開始走上維權之路。#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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