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肇事在芬蘭 賺愈多罰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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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05日訊】台灣酒駕名車或重機肇事傷人時有所聞,日前騎百萬重機騎士撞死一對姐妹。要是在芬蘭,「賺愈多,罰愈多」,曾有富豪超速而被開罰新台幣380萬元的案例。

近年社會新聞常見酒駕肇事,造成無辜路人傷亡,其中又以駕駛名貴轎車或重機的案件格外引人矚目。近日又有新北市男大生無照飆百萬重機撞死一對姊妹,成為受人關注的社會新聞,。

台灣交通罰則是否不痛不癢?該達什麼標準才能有嚇阻作用?芬蘭的作法或許可以參考。

芬蘭交通罰款很特殊的是「賺愈多,罰愈多」,著名的例子是2001年,一名諾基亞的科技主管騎著哈雷機車在赫爾辛基街上,遭到警方攔下,被控在限速50公里的地區以時速75公里騎車,警方以他過去報稅的高薪資料,第一時間開出一張11萬6000歐元(新台幣380萬元)的天價罰單。

另一例子則是一名芬蘭富豪2015年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以時速82公里駕車,警方根據他向稅務機關提供的稅後所得資料,開出5萬4000元的罰單(約185萬台幣),這位富豪氣的揚言要離開芬蘭。

芬蘭可以開出難以想像的天價罰單,原因是採取日罰制度(day-fine),拜科技進步之賜,警察攔截交通違規者時會比對身分,並透過行動裝置連線到國稅局,查明違規者的財力,並以一定的罰款單位及違規嚴重程度去計算,當事人「賺愈多罰愈多」絕對有感。

有人認為,同樣違規行為卻不同罰金並不公平,但芬蘭依經濟能力不同而區分罰金,違規者不因貧富,都能同樣感受到被處罰,形成嚇阻。(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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