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被判刑 牽出天津前高官背後的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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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近日,天津地產商人劉存發被判刑,此案牽出落馬一年多的前天津津南區委書記呂福春,曝光了呂福春收受賄賂的背後黑幕。

劉存發系天津華夏設計公司和天津華夏金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兩企業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今年3月20日,天津華夏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存發因「單位行賄罪」一審被判刑1年半,緩期2年,並處罰金25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澎湃新聞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劉存發、天津華夏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2013年,時任天津市濱海新區區委副書記、塘沽工委書記呂福春向國有企業新塘公司總經理孫浩打招呼,幫助劉存發控制的企業成功中標塘沽一還遷區增加的設計項目。

在孫浩的幫助下,劉存發在樓體立面設計中成功中標了4個地塊,業務開展得也很順利。

事成後,劉存發「酬謝」呂福春。當時,呂福春前妻以100萬元購買了一套186萬元的420平方米的別墅。以讓呂福春親屬少交房款的方式,劉存發向呂行賄86萬餘元。

孫浩供述稱,他在擔任新塘公司總經理期間,在2013、2014、2015年的新年前收受過三次劉存發給予的錢款,共計18萬元。今年3月20日,孫浩以「受賄罪」也被判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而在2016年1月11日,天津市市委委員、津南區區委書記呂福春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2016年9月1日被立案審查。

據去年9月天津官方通報提到,呂福春2010年離婚後,仍與前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對前妻打著他的旗號搞權錢交易也聽之任之。

去年12月26日,中共天津市委通報關於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通報除了指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外,還罕見指名道姓點出多名官員的問題。

當時,大陸《新京報》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的文章稱,黃興國2003年到天津工作,後擔任市長八年,代理市委書記近兩年。特別是中央2014年第一次巡視之後,黃興國主持市委工作,是名副其實的市委主要負責人。其中被點名的官員就包括天津南區委前書記呂福春。

呂福春曾在「懺悔書」中稱,從菸酒到蟲草以至於幾十萬元、上百萬元的錢物都安然收下。每年的「生日宴」和因私外出的費用全由私企老闆買單;他還將幾件假古董以高價「賣」給那些明知有假的老闆;從一個老闆那裡借錢,以親屬名義去另一個老闆的公司投資入股,玩「空手套白狼」。當這些老闆找上門來求其幫忙時,他就打招呼、作暗示,利用職權為他們在工程招投標、項目驗收、辦理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

2015年8月12日晚,天津濱海新區的危險品倉庫曾發生大爆炸,官方稱有173人死亡。天津港大爆炸的地點正是呂福春曾任職多年的天津塘沽開發區。

天津是江派人物張高麗的地盤,當地官場腐敗一直被視為錯綜複雜。天津濱海新區被視為時任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主政天津時的主要「政績」。張高麗從2007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到天津後,重點開發濱海新區。

據報,因仕途進步速度罕見,呂福春的落馬,被外界視為其重磅程度不亞於「津門二虎」尹海林、武長順。1963年出生的呂福春,39歲成為正局級官員,43歲被列為中央候補委員候選人,44歲成為副市長考察對象。仕途順遂的他,恰巧在年滿53歲時從天津市津南區區委書記的任上落馬。

有報導說,呂福春的仕途是得到時任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的提攜。

呂福春曾歷任天津市濱海新區工委副書記、漢沽區委書記、塘沽工委書記、濱海新區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據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告指出,呂福春任天津市濱海新區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因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列入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名單。#

責任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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