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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市議員稱安省幼兒園新規定沒有必要

安省新的幼儿保育和早期教育法只允许有执照的托儿所照顾6歲一下兒童(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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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渥太華記者羅思編譯報導)安省新的幼兒保育和早期教育法只允許有執照的託兒所照顧幼童。今年3月渥太華市發出通告,根據省府新法規,自2017年9月起公立學校的學前班和課後班只招收6-12歲的兒童。

市議員 Diane Dean表示,儘管省府新法規是一片好意,為4-5歲的小孩提供更大安全保障,但她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市府曾向省府申請特例,但遭到拒絕。渥太華社區服務委員會主席正在抵制這項新法規,警告說這會讓家長花更多的錢,市康樂活動也會被削減。

省府2015年出臺了新的幼兒保育和早期教育法,目的是更好的規範無執照託兒所。新法規定,照顧5歲或以下的兒童的託兒所必須申請執照。照顧5個以上兒童的學前班和課後班也必須申請託兒所執照。如果沒有執照,學校衹能為6歲或以上的孩子提供不超過3小時的託兒服務。

渥太華目前大約有2,000名兒童上無執照的託兒所,包括公立學校的學前班和課後班。市議員 Diane Dean說:「過去的25年裡,在市公共設施的康樂活動中,從沒發生過意外。」

省府新法規已給城市計劃帶來影響。例如,位於Orleans Woods  小學和Henry Larsen小學的兩個公立康樂中心已經關閉了,主要因為學校延長了白天的課程安排,他們也不再租借設施給城市。

省府新法規給家長們也帶來很大影響。Barb Shantz 每年要多花1200-1500加元,送4歲的兒子Zachary 去有執照的託兒所,不僅如此,她還得每天多花30分鐘送Zackary去參加小學的學前班。Megan Fyfe 為了送4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去不同的託兒所,不得不每天跑兩趟腿,這在冬天尤其不便。

負責早期教育和兒童保育的部長Indira Naidoo-Harris 在給CBC的書面聲明中表示,教育部一直與市府密切合作,簡化執照申請,以便可以繼續照顧4-5歲兒童,但是市府拒絕再發放執照,因為這樣做花費太大了。

責任編輯: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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