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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女反貪局長被審查時披頭散髮 學貓狗叫

【大紀元2017年05月03日訊】5月3日,中共廣東黨媒披露,廣東化州市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反貪局前局長郭志玲在被審查期間醜態百出──裝神弄鬼、披頭散髮、學嬰兒啼哭、學貓叫狗吠等。

據報導,郭志玲先後任地方法庭庭長、化州法院副院長、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化州政法委副書記。

曾任反貪局長多年的郭志玲利用職務之便研究出獨特的生財之道:研究手中案件含金量——「請」當事人到反貪局——向當事人家屬製造緊張氣氛——通過中間人與當事人家屬談判——按設計流程收錢——放人了事。

郭志玲深諳這一套路的關鍵在於讓當事人家屬「急」起來。只要「火候」到了,郭志玲便會通過中間人找當事人家屬談判。之後,當事人家屬必須按照她設計的付錢流程將錢送出去,收錢之後郭志玲就會讓反貪局對其從輕發落或放人了事。

郭志玲曾長期在法院、檢察院任職,職業反偵查能力強。為了不留下蛛絲馬跡和違法違紀的證據,郭志玲每次收受錢財從不直接收取現金或銀行轉帳,打電話也是由她提供新的大眾卡直接與當事人或親屬單線聯繫,防止他人跟蹤和監聽。小車號牌也是用迷彩布遮掩的,每次都是異地交易。

從2010年以來,郭志玲共收受6人所送的317萬元人民幣。

2015年3月2日,郭志玲已預感到要被抓,她從廣州白雲機場飛往北京。郭志玲剛到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就被控制。

郭志玲2012年後任化州市政法委副書記。

2015年3月8日,廣東化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郭志玲被宣布接受調查。

在接受審查期間,郭志玲擺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並在夜裡裝神弄鬼,披頭散髮、念念有詞,拿起床單晃來晃去,一會兒學嬰兒啼哭,一會兒學貓叫狗吠,一會兒跳,一會兒笑。還以絕食相威脅等。

2016年10月,郭志玲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據海外明慧網2016年11月16日報導,自1999年4月25日以來,化州市歷屆市委書記、市長、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610」辦公室主任、市檢察院檢察長、市法院院長,對化州全市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

近年來,化州市數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因腐敗被調查。#

責任編輯: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