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社建議:可透過法庭文件調查

本土研究社還翻查過往有關丁屋買賣的民事訴訟案件,發現至少40宗民事訴訟中涉及虛假聲明,明顯涉及套丁,認為政府可透過法庭文件調查,但當局一直沒有處理。

1996年6月,因應一宗廉政公署調查的套丁案件,政府要求在原居民遞交丁屋申請時,在法定聲明(宣誓)加入以下內容:「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根據小型屋宇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發展商」,使套丁行為刑事化。但2007年12月,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將上述法定聲明剔除,並放進批地條款中,若發現違反條款,政府可收回土地,並非觸犯《宣誓及聲明條例》,此舉變相將套丁非刑事化。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林鄭月娥將套丁行為非刑事化,做法欺世盜名,是欺騙巿民。他指,套丁問題由來已久,早在30年前已經出現,政府也已經發覺,但至今政府卻沒有執法,要求林鄭政府「撥亂反正」。

本土研究社團隊也訪問曾經在新界某地政處負責批核丁屋兩年的前地政主任,據述,即使地政處有合理懷疑套丁活動或在進行,但若果他們想加以調查,將困難重重,主要原因是政府與鄉事關係過度緊密及地政處土地執管人手嚴重不足。

批當局對違法視若無睹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早在丁屋政策實施後三年,政府在1975年12月致函鄉議局,指若政策被濫用,將會取消政策。他強調,即使不取消,現有政策也可用行政程序堵截,政府卻視若無睹,任由發展商對鄉村土地予取予求,幾近同謀。

研究社建議政府短期內增加地政總署的調查人手,尤其是嚴格審批分割地段的申請。另外,恢復法定聲明中,申請人不會售賣丁權的條款,重新將套丁行為刑事化等等措施。中期措施方面,主動調查疑似套丁情況,徹查過往牽涉丁屋買賣的民事訴訟案件是否有刑事成份,並予以跟進等等。

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回應說,要時間研究該報告內容,重申套丁是違法行為,若有發現會審慎調查跟進,若有違法個案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