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社建议:可透过法庭文件调查

本土研究社还翻查过往有关丁屋买卖的民事诉讼案件,发现至少40宗民事诉讼中涉及虚假声明,明显涉及套丁,认为政府可透过法庭文件调查,但当局一直没有处理。

1996年6月,因应一宗廉政公署调查的套丁案件,政府要求在原居民递交丁屋申请时,在法定声明(宣誓)加入以下内容:“申请人从未作出亦无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根据小型屋宇政策获得的权利售予其他人士/发展商”,使套丁行为刑事化。但2007年12月,时任发展局长林郑月娥,将上述法定声明剔除,并放进批地条款中,若发现违反条款,政府可收回土地,并非触犯《宣誓及声明条例》,此举变相将套丁非刑事化。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批评林郑月娥将套丁行为非刑事化,做法欺世盗名,是欺骗巿民。他指,套丁问题由来已久,早在30年前已经出现,政府也已经发觉,但至今政府却没有执法,要求林郑政府“拨乱反正”。

本土研究社团队也访问曾经在新界某地政处负责批核丁屋两年的前地政主任,据述,即使地政处有合理怀疑套丁活动或在进行,但若果他们想加以调查,将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是政府与乡事关系过度紧密及地政处土地执管人手严重不足。

批当局对违法视若无睹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表示,早在丁屋政策实施后三年,政府在1975年12月致函乡议局,指若政策被滥用,将会取消政策。他强调,即使不取消,现有政策也可用行政程序堵截,政府却视若无睹,任由发展商对乡村土地予取予求,几近同谋。

研究社建议政府短期内增加地政总署的调查人手,尤其是严格审批分割地段的申请。另外,恢复法定声明中,申请人不会售卖丁权的条款,重新将套丁行为刑事化等等措施。中期措施方面,主动调查疑似套丁情况,彻查过往牵涉丁屋买卖的民事诉讼案件是否有刑事成分,并予以跟进等等。

地政总署署长陈松青回应说,要时间研究该报告内容,重申套丁是违法行为,若有发现会审慎调查跟进,若有违法个案会转交执法部门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