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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客船仍出港 台監院要求海巡署、交通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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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2014年至2016年經海巡署所屬各安檢單位查獲超載的客船總計6件,客船不僅強行出港,最高超載人數還高達53人,監察院認為,海巡署、交通部法制權責不明,才會導致漠視乘客生命安全的情形發生,8日通過監委調查,要求兩機關確實檢討。

監委王美玉、楊美鈴、林雅鋒等人調查,根據規定客船搭載乘客超載時,由航政機關處客船所有人1.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始得放行。

調查報告指出,因為權責不明,目前交通部與海巡署僅憑行政協助模式訂定「海巡署對船舶載客超過定額之處理原則」,辦理客船超載等查驗事項,實務面上,在海巡署無代為執行「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責令改善後始得放行」等預防性不利處分之權責情形下,尚難充分落實乘客安全。

監委要求,交通部應就法制面研究以行政委託或法律授權海巡署辦理禁止航行等預防性不利處分,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處罰之可行性;海巡署執行海岸巡防法有關船舶安全檢查,應該在符合發動阻止犯罪、危害發生的即時強制要件下,限制船舶出港,才能保障旅客生命安全。◇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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