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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市6月起將嚴格執行過夜停車法規

【大紀元2018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姜琳達聖蓋博報導)自2018年6月1日起,聖蓋博市將會嚴格執行禁止超大型及商用車在城市內過夜停車的法規。該市交通局警官表示,即便有臨時停車證,這類車都不允許在城市內過夜停留。對於違反法規的居民,他們不會再像以往只是給出警告,而是會嚴格開出罰單。

聖蓋博交通局警官埃爾南德斯解釋,法規早已規定,凡是用於商業目的運送乘客,或者用於園藝等用途的大型皮卡,房車/移動房屋等車款,統統被禁止凌晨2點至清晨6點之間停放在該市的街道上。

而以往考慮到有些居民或在未知的情況下,違反了法規,執法者都網開一面沒有給出罰單。埃爾南德斯說, 「在過去一個半月的時間內,當遇到這些本該禁止的車款過夜停車,我們會在車上放一個通知,希望起到警覺和科普居民的作用。不過從6月1日開始,我們將嚴格執行法律開出罰單。」

他表示,城市已經收到了太多的居民抱怨,這些車輛占據位置大,很容易擋住街道,帶來諸多不便。

根據聖蓋博市過夜停車規定,車輛必須要有停車許可證,才能在該市內過夜停車,但僅限於私人乘用車,用於商業用途或者超大型的車輛是不會被授予許可證的。

雖然有居民購買 「臨時停車證」,埃爾南德斯表示,居民可以上網,或到市內的自動售貨機購買臨時停車證,但臨時停車證也被禁止用於這些超大型或商用車輛。因此從6月1日開始,即便是有停車證,不符合法規的都照罰不誤。

那麼都有哪些車款是被禁止過夜停車的呢?該市「過夜停車證」申請表格上指出,主要用途為商業性質的卡車、拖車、貨車和皮卡車;以及客運拖車、移動房屋、房車、露營車、船隻、船用拖車、商業牌照的車輛、非商業用途但用於運送乘客的貨車和皮卡等,都不會被授予停車牌。◇

責任編輯: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