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加拿大信息自由排名跌至55位

人氣: 71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8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編譯報導)在年度全球信息自由排名榜上,加拿大下滑了6位,跌至第55位,現在與保加利亞和烏拉圭並列了。排在前3名的是阿富汗、墨西哥及塞爾維亞。

該排名由位於哈利法克斯的法律與民主中心(Centre for Law and Democracy)及人權組織Access Info Europe在9月28日公布,當天是國際知情權日。該評級系統使用150分製做評估。

據加通社報導,加拿大的排名下滑,部分原因是其他一些國家通過了更好的法律,比如飽受戰爭蹂躪的阿富汗。法律與民主中心主任孟德爾(Toby Mendel)說,阿富汗通過了「非常強大的」知情法。「儘管實施總會是一項挑戰,但該法律至少會為該國提供了確保其公民可以從公共當局獲取信息所需的工具。」

加拿大的相關知情法,允許公眾支付5加元,要求提供從內部研究、會議記錄,到通信和旅行收據的記錄。政府部門應該在30天內提供答案,或提供他們需要更多時間的正當理由。

這項全球排名的決定因素,包括法律的一般訪問權限、範圍、請求程序、例外、拒絕以及申訴流程。

上週五公布的報告稱,加拿大寬鬆的回應時間、徵收獲取信息費、缺乏適當的公共利益優惠,以及某些政治部門的全面豁免,都違反了信息獲取權的國際標準。加拿大過時的信息獲取法律,是政客缺乏改善現狀意願的結果。

聯邦自由黨政府去年提出立法法案,更新知情權法律,該法案目前在參議院。但很多在國會作證的人表示,該法案是一次倒退。

在去年對該法案做分析後,法律與民主中心表示,所提出的措施只會使加拿大在全球排名中獲得小提升,因為該法案並沒有縮小或取消現有法律中的例外情況,即還是允許聯邦機構拒絕發布信息。自由黨在競選中曾承諾,將「信息獲取法」全面適用於部長級辦公室,就此而言,這法案是一次倒退。

責任編輯:岳怡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