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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嘉甸拿橋下安家 市府令其2週內搬走

【大紀元2019年0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明明多倫多編譯報導)多倫多市府已發出命令,稱出於安全考慮,要求在嘉甸拿高速路(Gardiner Expressway)橋架下8個地方安家的人,須在2週內搬走。

市府發言人羅斯(Brad Ross)告訴Global News,這些人在橋架下安家,占用人行道或靠近車道,阻擋人們通行;交通服務人員已於上週四(1月10日日)給他們發出14天搬走通知。

他還表示,工作人員已優先處理有明火和大量物品及廢棄物的地區。「優先給他們找住處,讓他們獲得需要的服務。」羅斯說,交通官員除了引薦去庇護所外,還為這些無家可歸者提供有關健康和成癮服務的信息。

羅斯稱,一旦14天命令到期,工作人員將採取進一步行動,併到每個地點清除留下的物品。

住帳篷的流浪漢

39歲的坎普斯(Terence Campos)住在嘉甸拿高速一條匝道附近的帳篷裡,地點位於Spadina Avenue附近。他說,在這裡已住了大約4、5年,他從十幾歲起就無家可歸。他還稱,收到了市府的搬離通知。

「這裡是個和睦家庭,我們總能彼此照看。」坎普斯說,有些人對此感到不舒服,每個人都應有地方住。

他說,不是第一次接到這種通知,很多人會打包後搬走,但某個時候可能又回來了。如果他去庇護所或其它短期住所,他的大部分物品就要扔掉,或給其他的無家可歸者。

他目前住的地方,旁邊是通往Lake Shore Boulevard West的匝道。他說,比住在庇護所好。「這裡更和平。某些臨時住處有毒品活動,不適合我住。」他稱,自己一直生活在一個複雜的世界裡,他正試圖從中逃脫出來。

責任編輯: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