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企醫學高管李福軍被構陷 遭非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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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15日訊】上海市松江區法輪功學員李福軍於7月4日上午在坐地鐵上班時被綁架,8月被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非法逮捕。10月上旬,檢察院將構陷他的卷宗遞交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明慧網報導,李福軍,家在上海市松江區,是外企醫學高管,品行高尚、工作負責。

7月4日上午,李福軍坐9號線地鐵上班,在九亭站被國保便衣綁架。中午國保便衣和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對其非法抄家,強行搶去家用電腦、手機和法輪功書籍。

當天他被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分局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分局把李福軍構陷到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8月9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非法逮捕李福軍。

10月上旬,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把構陷他的卷宗送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所謂的證據是他攜帶了一個服務器,這個服務器內存卡裡面有關於法輪功內容的電子文件。

李福軍在地鐵上坐了兩站路不到十分鐘,並且沒有一人看到那個服務器的內容,僅僅是因為他打開了那個服務器,就被上海市公檢法非法關押。

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李福軍攜帶了關於法輪功內容的電子文件,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李福軍被扣上所謂的罪名是「涉嫌組織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可李福軍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根本就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去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只有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握有最高權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條件實施這一犯罪。

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分別明確廢止了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一)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二)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說,出版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

明慧網評論:「真、善、忍」是最基本的傳統美德,普世價值,打壓法輪功也是在打壓「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反人類的罪行。那麼定罪實踐這個原則的好人,就是無視自己的良知,在摧毀人類的普世價值。#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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