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僅戴耳機不使用 素里司機被判分心駕駛

卑詩法院本週作出了一項判決:司機開車時若佩戴一雙連接手機的耳機,便可視作分心駕駛。(Shutterstock)
人氣: 27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9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訊)卑詩法院本週作出了一項判決:司機開車時若佩戴一雙連接手機耳機,便可視作分心駕駛——即使手機已經失去電力,且司機並未手持手機。

2018年10月12日,正駕駛一輛黑色奔馳車趕在回家路上的司機格熱拉克(Patrick Henry Grzelak)在素里市152街被警察攔下。他兩耳各戴一隻耳塞式耳機,耳機線的另一端連著一台放在儲物格內的蘋果手機。但手機的電源已經耗盡,屏幕全黑,耳機內也沒有傳出任何音樂或聲響。

雖然如此,警察還是為格熱拉克開出了一張面額$368的分心駕駛罰單,另加4點扣分。格熱拉克將此案申訴至省級法院,但在本週一(4月8日)被宣告敗訴。

省級法院法官阿戴爾(Brent Adair)在宣判書中表示,格熱拉克確實在法律意義上「使用」了手機,因為與手機相連的耳機是手機的一部分,所以佩戴耳機等同於使用手機。而對於手機已失去電力這一事實,法官稱其電子設備只是「暫時失效」,依然構成分心駕駛。

根據卑詩皇家騎警的說明,警方可以接受司機開車時佩戴一隻耳機,但佩戴兩只耳機便會被視作分心駕駛。

責任編輯:童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