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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假釋犯違法處置不當 悉尼警官被控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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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週三,一名31歲的悉尼警察因為沒能對觸犯法律的假釋犯,採取行動,而被控4項瀆職罪。這名假釋犯去年強姦了一名7歲女童。

55歲的桑皮耶里(Anthony Sampieri)於去年11月15日,在悉尼高嘉華(Kogarah)區一家舞蹈學校的廁所裡,強姦了一名7歲女童,並刺傷了一名上來解救女童的男子,另一名前來幫忙的男子將桑皮耶里制服。

案發時,桑皮耶里正處於假釋期。新州警方承認,強姦女童案發生之前,一名女子曾投訴桑皮耶里性騷擾,但警方沒能把這些信息傳遞給假釋委員會。以致假釋官不知道桑皮耶里已經違反了假釋條例。當時警方也知道他正在服食冰毒,但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去年11月,警方開始對投訴桑皮耶里事件的經手過程,展開內部調查。週三,一名高級警官因為「沒能合理處置有關電話騷擾的報告」,而被控四項瀆職罪,並將於6月出庭受審。此前,他已經被停職留薪。

最初,桑皮耶里被控強姦10歲以下兒童,綁架兒童,脅迫14歲以下兒童拍攝色情視頻,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蓄意讓人窒息等10項罪。今年1月,新州警方又對桑皮耶里提出了87項新控罪,指控他多達87次在電話裡,用下流言語威脅、騷擾或冒犯女性。

新州警察總長富勒(Mick Fuller)去年11月曾表示,確保桑皮耶里在監獄裡度過餘生,是他的個人目標。「我的首要任務是確保桑皮耶里死在監獄裡」,「使他不會再出現在我們的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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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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