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要聞

違反鮮為人知交通規則 駕車者被罰數百萬元

【大紀元2019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燕楠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違反不廣為人知的交通規則已使澳洲駕車人士被罰數百萬澳元。

九號新聞網獲得的數據顯示,僅在昆州和新州兩地,過去五年,因違反身體部位突出車外規則,已發出近200萬澳元的罰單給司機和乘客。

你剛剛離開一個朋友的家,一邊鳴笛一邊把手伸出窗外高興地揮手作別。這些是我們經常會做的事,但是你已經違反了兩項交通規則,並且可能會被罰款多達600澳元,還不要說在有些州會被扣分。

澳洲有許多古怪的交通規則,並不是都廣為人知,但法律的實施到底有多嚴格呢?

因為違法在車窗外揮手,儘管不會扣分,但在新州和昆州等數個州都會導致高達298澳元的罰款。在2013年至2018年期間,大約3000位昆州司機因此事罰款,而新州被罰的大約有4000人。

而不必要的鳴笛在全澳都是違規行為,「非法使用警告裝置」在新州會受到298澳元的罰款,過去五年新州有800名司機遭受此處罰。

新州警察的交通與公路巡邏隊高級督察布魯克斯(Phillip Brooks)表示,判定將肢體伸出車外以及鳴笛是否違法,取決於具體個案。他說,在車窗外簡單地揮揮手看似沒什麼危害,但這可能給司機和其他駕車者造成危險。他解釋,「這會讓人分心,因為他們在開車時會注意第三方的活動。」

忘記鎖車

悉尼男子賈德(Ben Judd)今年二月因另一個鮮為人知的交通規則被罰款112澳元,他當時在伍拉拉(Woollahra)的一個加油站停車買了一個肉派。違反的規則是人離開,車門未鎖。

這項規則在數個州都有,以預防偷車賊。而昆州和維州的規則更進一步,如果你離開車三米以上沒鎖車門,而你的車窗有超過五釐米的縫隙的話,都屬違規。

每年新州有約1000人因此而吃罰單,昆州亦是如此。賈德說他從不知道不鎖車門是違法的,但一個月後他告訴九號台,他最終決定不對罰款提出上訴,因為他「不能再為一個可能不會贏的法庭案件請假」。

任意一個時刻,全國可能都有數千輛車未鎖車門。布魯克斯也表示,因此事進行罰款往往是一個不受歡迎的舉動,但這是警方可以用來阻止小偷並提示駕車者警覺的方式。

脫把騎自行車

兩手離開車把騎自行車可能是許多孩子炫耀的資本。但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在全國各州這實際上都是違法行為。

儘管很少見,騎自行車者偶爾也會被罰款,昆州在過去五年中有超過100人因「未能將一隻手放在車把上」而被指違規,被罰款130澳元。

責任編輯:簡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