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秦嶺違建案 西安前環保局長獲刑12年

【大紀元2019年09月19日訊】中共西安市政協前常委、西安市前環保局長羅亞民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陸媒澎湃新聞9月19日報導稱,9月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羅亞民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稱,羅亞民被指控2005年4月至2017年12月,利用擔任中共西安市環保局黨委書記、局長,西安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政協西安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等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環保審批、資金撥付、幹部任用等方面,為張某、郝某、石某、吳某、陳某、李某等人或其公司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87.456萬元、美元6萬元。

同時,羅亞民個人及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無法說明來源。差額部分共計人民幣3103.644239萬元及美元5125元、歐元500元、加元445元、台幣3300元、黃金7463.15克,還有TUDOR(帝舵牌)手錶一塊等。

羅亞民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款100萬元;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款100萬元。

另外,羅亞民的受賄罪中明確提到了秦嶺北麓開發問題。

2008年5月,羅亞民幫助西安匯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吳某拿到西京明園房地產項目的環評手續,在辦公室收取吳某50萬元;2008年8月,為加快項目環評手續辦理,吳某安排該公司業務經理到羅亞民辦公室送去6萬美元;2008年9月,匯誠房地產公司取得西京明園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批覆。

西安市政府關於秦嶺北麓開發建設項目審批處理意見的通知等多份證據證實,該報告批覆是匯誠公司以西安祥峪旅遊風景園項目名義通過環評。

2010年新年前,為表示感謝等,匯誠房地產公司副總經理吳某在羅亞民辦公室送給他2萬元。

2012年12月底,西安市閻良區區長王某,為得到市級財政資金的幫扶、傾斜,在羅亞民的車上送給羅10萬元。

2019年1月18日,羅亞民被調查;2月13日被開除黨籍;7月18日被一審開庭。

去年以來,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持續發酵。因秦嶺違建別墅案,大批官員被調查。

其中包括陝西前省委書記趙正永,陝西前副省長馮新柱,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魏民洲,陝西省政協前副主席祝作利,以及陝西省委前祕書長錢引安、西安市長上官吉慶、西安市原政協主席程群力等被調查或被降級。#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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