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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自今(二)起,在民權東西路、和平東路、信義路三路段,增設限時停車格一百零八格,限時停車格主要佈設於金融機構、郵局、公家機構附近,停車費率每小時廿元,但每次最多只能停一小時。
据《中時電子報》報導停管處在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五日於台北市十二條重要幹道上銀行、郵電機構與公務機關前設限時停車格,以提升停車轉換率。
停管處今日起再增設一百零八格,其中民權東西路設有廿六格、和平東路有廿一格、信義路有六十一格,總計一百零八格。
限時停車格位在地面上繪設「限時停車位」字樣,並有車位編號,格位旁設有電子式收費器。無論那一個路段,限時停車格費率一律每小時廿元,收費時間為周一至周六上午八時至晚上八時,駕駛人並可視其需停車時間,以五元為付費單位,但駕駛必須主動投幣,且每次最多只能投幣一小時,若查獲未依規定投幣繳費或計時器出現逾時者,將以違規停車開單告發。
停管處強調,交通助理員每三十分鐘會在設有限時停車格的區域密集巡場,若車主未依規定投幣,立即開單告發,若二個小時後車主依然逾時停放,將採連續開單告發。此外,身心障礙者雖享有停車優惠,但停放在限時停車格仍必須依規定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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