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督察控政府立法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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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0月19日訊】公務員減薪條例憲刊至今將滿3個月,昨日出現首個入稟要求司法覆核的個案。一名高級督察昨日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指《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判定該條例不合法、不合憲,應予以撤銷。

據明報10月18日報導﹐挑戰政府立法減薪的個案將陸續有來。今日,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會陪同數名警務人員到高等法院入稟司法覆核。香港公務員總工會主席張國標,昨日亦協助一名公務員向法援署提出上訴。

工會今起陸續興訟

該名公務員早前申請法援,擬控告政府立法減薪,但法援署指其勝算不大,故拒絕其申請。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擔心,一旦訴訟涉及《基本法》條文的解釋,訴訟時間或會拉長。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認為,公務員入稟質疑政府的減薪決定,反映公務員對政府仍有不滿,並對政府失去信心。

政務司長曾蔭權昨日表示,絕不擔心會掀起公務員訴訟潮。他說,事件現交由律政司處理。

他認為香港是公平社會,大家若有不快,可以提出不同意見。公務員事務局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作評論

盼訴訟消公務員疑慮

昨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的劉國輝,現為警隊高級督察,昨日由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陪同,到高等法院呈交入稟狀。劉於83年1月3日加入警隊,去年因非禮下屬被法庭定罪,現正停職,等候接受警隊紀律聆訊。

劉國輝表示,在目前經濟環境下,他相信大部分同僚願與公眾共渡時艱,接受減薪,但政府以158年來從未使用的方法減薪,背棄一直以來雙方以協商形式決定薪酬調整的方法,「令同事非常困擾」。他相信,訴訟能消除公務員的疑慮,令僱傭雙方回復伙伴關係。

自撰入稟狀

劉選擇親自寫入稟狀,花了數晚時間閱讀有關文獻、預備文件。他在入稟狀臚列多條《基本法》條文,質疑7月19日刊憲的《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判定新條例不合法、不合憲,應予以撤銷。

減薪致損失43萬

入稟狀透露,劉停職前月薪為59,750元,減薪2640元後薪酬為57,110元,至55歲法定退休年齡,累積的損失達432,960元。

17萬公務員本月一日起,平均減薪1.58%至4.42%不等。政府預料在2002至03財政年度下半年,因公務員減薪可節省15.5億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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