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以賭制賭」代價高昂

曉荷﹕港府以「賭波」沖淡「23條」?

曉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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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1月28日訊】編注﹕本文發表後﹐讀者詢問文中“賭波”、“賭博”并用,哪個對?作者答﹕“波”者﹐廣東話中“球”之意也。“賭波”譯為普通話即是“足球賭博”﹐也与“賭博”還有些不同。這是對香港寫的文章﹐與大陸和其他地區的語言環境有所不同。

11月26日有一則新聞–「政府決定‘以賭制賭’,對付日漸猖獗的非法賭波集團,行政會議昨日通過發牌給香港賽馬會單一經營足球博彩,容許18歲以上市民以限定途徑賭海外波。為了令馬會能與非法賭波集團抗衡,政府將「鬆綁」,讓馬會可以彈性地按市場需求,提供五花八門的玩法,預計明年中接受投注後,每年可帶來10億元的稅收。為了增加競爭力及吸引力,政府決定替獨家經營賭波的馬會「鬆綁」,除容許馬會隨時改變賭波玩法,甚至暗示馬會可收取海外的賭注。」儘管這個消息中充滿了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來這不過是香港政府為了「23條立法」的成功通過而推出來的。

*為什麼政府在「23條立法」爭論白熱化的時候推出「賭波合法化」?

就在香港各界對「23條立法」一片反對之聲時,合世界輿論也對此表示關注,使香港政府一時不知如何將「23條諮詢」搞下去。這時,香港市民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轉到突然推出的「賭波合法化」上去了。政府對外宣稱手握立法會過半支援,表明決心必將「賭波合法化」,甚至不接受反對團體的意見,讓香港的媒體一時間爭論不休,這又是一個政府用過多次的「障眼法」。大家是否還記得,8月份有一個「仙股事件」引發關於「問責」的辯論,當時也是一個姓馬的「問責」局長在吞吞吐吐地而對媒體,大家正看得興高采烈之際,「23條立法」就悄悄地拋出來了;現在又有一個姓何的「問責」局長在對著媒體頻頻「失憶」,一心要將足球賭博合法化。

如我們再不清楚地看到政府的隱藏目的,一齊反對「23條立法」和「賭波合法化」,這次的辯論結果不難猜想,如果等明年初「賭波合法化」的波瀾靜下來的時候,「23條立法」的將與「賭波合法化」同時出現在香港市民面前。這時市民就會看到一個怪現象:說真話將會被檢控,而爛賭卻受法律保護。

「賭波合法化」來的時間真是巧,巧得令人無法置信,。

*政府打擊犯罪的資源去哪了?

何志平稱政府實行「賭波合法化」的理由之一是:「即使投放大量資源,仍未能徹底打擊週邊非法足球博彩活動,因此需要把非法足球博彩投注納入正軌」。何志平還說非法賭波活動猖獗,參與非法賭波的人數持續上升,由2001年5月的約12萬,激增至今年7月的36萬。在龐大而持續的需求下,有需要將賭波活動「規範」,令警方可集中資源打擊非法賭波。

那麼警方的資源為什麼不能集中?資源去哪了呢?其實政府不是沒有資源或無法集中資源,而上資源都用作了其他的用途。政府的不少資源用來起訴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阻街」;起訴了為香港市民的福利而疾呼的民主人士。另外,「問責官員」們到黃金海岸去「集思」,儘管沒有「集」出任何結果來,也用去了政府的資源。市民只知道政府今年的財政赤字將是740億,但能有幾個人知道資源到底花在哪了?

*「合法化」的代价

何局長很高興地宣佈,實行「賭波合法化」,政府稅收將逾10億元。不知道何局長沒有計算過,掙扎於經濟困境之中的香港市民將被政府「合法」地騙去賭錢;「賭風」增長讓香港下一代滋生投機心理,不會腳踏實地工作。香港市民將承擔所有的成本,但政府和馬會才是最大的受益人。

與帶來的負面影響同相比,香港將負出多少代價去消除這些負面影響。到時候,應付不來的香港政府是不是又要搞出個「XX合法化」來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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