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世界

小說連載﹕駱駝行-從台灣到大陸(2)

2 童婚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1月4日訊】2 童婚

我的故鄉在中國的中原地帶。我們那個村庄名叫“良村”。我的家庭是書香門第。我的祖父是受過孔孟之道教育的知識分子。

我的外祖父姓杜﹐和我的祖父是同一個類型的知識分子。他們在年輕時曾在一起讀書﹐是同窗好友﹐外祖父的村莊和我們良村相鄰﹐名叫“杜村”。

我的父親六歲時被送到附近小鎮(敬安鎮)的一個私塾讀四書五經﹐那時﹐我的外祖父有一個獨養女兒﹐就是我的母親﹐她和我父親同年﹐也被送進了敬安鎮的那個私塾去讀書。她同我父親是同窗好友。

一天﹐我的祖父和外祖父在敬安私塾裡相遇。他們聊起了家常﹐談到了孩子們的前途﹐便商定給兩個孩子訂了婚。這時我父親和母親都才七歲。

按照當時的傳統習俗﹐訂了婚的孩子必須分開。因此我的母親只好放棄讀書回家去。在分手的時候﹐我的祖父對外祖父說﹕“這小姑娘﹐很是聰明可愛﹐也該纏足了。”

由于我的母親是個獨養女兒﹐是她的父母的掌上明珠﹐自幼就非常嬌縱。一天﹐外祖母對女兒說﹕“你已經長大了﹐該纏足了。一個女孩子必須有一雙像我這樣的小腳。”她說着就在一個長凳上坐下來﹐脫了鞋﹐把那緊裹在腳上的長長纏腳布一層一層地取開來。當那雙小腳完全暴露出來後﹐我的母親驚呆了﹕那簡直就像一對荷花蕾那般小。

起初她只看到腳背﹐因為腳趾頭都彎到腳掌心去了。腳面骨已經折斷﹐腳就變了形。

“你看﹐我的腳多好看﹐這就叫“三寸金蓮””﹗外祖母自豪地說。

通常情況下﹐女人的腳都是裹得密不透風﹐不能讓任何人看見﹐所以這是我母親生平第一次看見她的媽媽赤裸的小腳。

“我的腳也要像你這樣裹起來嗎﹖”母親問。

“當然嘍﹐每個小女孩都要裹成這樣﹐不然的話﹐就嫁不出去啦。”外祖母回答說。

“可是爸爸說我已經有婆家了。”母親說。

“那也得纏﹐不然的話﹐你即使嫁出去了﹐也會像店裡退假貨那樣給退回來﹐”外祖母說﹐“現在我就教你怎麼做﹐你先得準備好裹腳布。”

當外祖母把我母親的腳緊緊纏上時﹐母親就哭喊起來﹕“哎喲﹐我的骨頭都斷了﹐我不要纏了﹗”

“好啦﹐好啦﹐你必須忍着點﹐過幾天就好了。”外祖母說着又拿起母親的另一只腳纏起來。

就這樣﹐我母親躺在床上直哭﹐不吃也不喝。外祖父由于太疼愛女兒了﹐就發起愁來。第二天﹐他們就決定為女兒解開裹腳布﹐一見女兒的腳已經腫得像發面饃饃似的﹐外祖母就流淚了。

“好吧﹐孩子﹐隨你的腳長去吧。不纏了。”

從此﹐我的母親自由了﹐她的腳越長越大。

在當時﹐在我們家鄉﹐大腳女孩是很少見的。大家都認為女孩子有一雙大腳是醜陋的﹐因此我的母親便從此不再出門了。

“像這個樣子﹐咱的女兒怎麼嫁出去啊﹖”外祖父對外祖母說﹐“為了這﹐我得向駱老先生道歉﹗”

“不要緊的﹐”外祖母說﹐“反正婚約已經訂好了﹐我們的女兒不會嫁不出去的。”

本書獲作者授權轉載,欲購者請聯系澳洲羅小姐:sluo@epochtimes.com(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