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倖嫚香港六日電)香港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今天證實,「三周刊」第一百六十期由於刊登了一幀裸體女子的照片,被列為淫褻物品。
影視處發言人指出,假如「三周刊」的出版人在五天內沒有要求全面聆訊,影視處將依法起訴對方。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定,任何人發布淫褻物品都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港元及徒刑三年。
至下午五時為止,影視處共收到三百七十一宗有關「三周刊」的投訴。
早先「東周刊」刊登疑為女星劉嘉玲的受虐裸照,引發社會一片撻伐聲浪。但「三周刊」無視社會的不滿,竟然跟風登載該裸照,結果也遭到社會各界譴責,批評它比「東周刊」更惡劣。
「三周刊」昨天發表聲明指出,照片是由深圳寄出。據稱,警方已著手調查照片的來源。(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