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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為“面子”不依不饒 定要將官司進行到底

黃楊
2002-11-07 12:4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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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1月7日訊】記者昨日獲悉,因涉嫌侵犯當紅主持人李湘肖像權的蘭州某美容机构,已經專門致電李湘表達歉意。但李湘對此并沒有接受這樣簡單的電話道歉。据李湘所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律師透露,他們仍准備在下周向法庭遞上起訴書。

成都晚報11月7日報道﹐記者昨日与李湘本人取得了聯系,李湘表示自己作為另一家美容机构的獨家代言人,對于蘭州某美容公司在未經本人同意下就擅自用自己肖像對外做廣告的行為十分气憤,她表示:“我從來沒有到過蘭州,也沒有与蘭州當地任何企業有過聯系,也不知道這家公司規模如何、是什么性質。我還是要請代理律師把這個官司打下去。”對自己此前說過的:“如果蘭州寶黛通過正當途徑請代言人,可以考慮。”這句話,昨日的李湘又改變了觀點:“即使這家公司事前通過合法途徑來找我做形象代言人,就因為与別家協議在先,我也不可能同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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