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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宣判黑社會犯罪集團六人判處死刑

2002-12-2617: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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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訊】(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喧騰一時的海南省黑社會犯罪集團案,由海南中級法院在昨天宣佈一審判決,被告海再文、林芳吉、王飛、何亞順、馮興福、鄭承軍等六名罪犯判處死刑,陳薪全、陳亞平等十二名罪犯分別處死緩、無期徒刑和一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新華社根據海南法院判決指出,被告海再文、林芳吉等人,自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九年,在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靈山鎮等地,組織、參與開設賭場、私彩公司及霸佔河流漁場,並犯下故意殺人案件四件,故意傷害案件七宗,同時還非法買賣手槍,私藏衝鋒槍和美式手槍,情節重大。(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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