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少年犯案遭重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3月1日訊】兩名年齡分別十八歲及十五歲的青少年,因強姦、非法禁錮、毆打同非禮等罪名,在高等法院分別判入獄十二年和七年。
案發於指去年一月,兩名被告及其他同黨,在竹園南村附近山坡毆打,及先後強姦一名十四歲少女。法官指兩名被告行為如禽獸,將香港視為無法無天的地方,加上被告作供自辯時,毫無悔意和態度囂張,所以要重判。以提醒青少年遵守人類道德規範,及社會法制。
(大紀元香港記者李靖報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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