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樹: 黃谷陽案之迷因——失去熊掌

寒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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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3月19日訊】近來黃谷陽槍殺其前任上司霍女士的惡性事件發生後,人們關注的焦點集中在黃谷陽行兇的動機上。有很多猜測,大多沾點兒邊,只有一種猜測非常荒唐,毫不沾點兒邊,那就是情殺的臆測。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有這種想法的人可以說一點分析的頭腦都沒有。連男女間最起碼的常識都不懂。一般來說,男人是不會去愛一個女強人的,況且是一個處處高於自己的女上司,還是個四十六歲正進入更年期的半老太太。夠了,不用再說了。(這裏是在分析案子,絲毫沒有對死者不敬,這裏我願祈禱霍女士的靈魂在天堂安息。)持此說之人完全是嘩衆取寵,不是抱著嚴肅的態度分析案情,而是以此來騙點擊率,大家不必當真。

根據現有的資訊,已經可以大致看出一個輪廓來。最顯而易見的原因是黃谷陽被公司解職後十分憤懣不平,認爲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於是進行了抗爭。然而長達半年多的抗爭歸於失敗,同時尋求新的工作又到處碰壁,萬念俱灰,對生活失去興趣,産生自殺的念頭。但又不甘就這麽死去,臨死前也要把自己最恨的人幹掉,於是大家所知道的悲劇發生了。霍女士成爲冤魂,哀哉,悲夫。

下面我就把我的分析推理過程陳述一下。其中最有價值的資訊來自於老格貼的一個黃谷陽發給CAL協會的中國會員的一個e-mail(注:CAL—-海外學協,Chinese Academic Link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由黃谷陽與幾名中國留學生在1991年創立),時間是2001年6月12日,黃谷陽被PPD公司解職後的兩個多星期後。這封信如實的反映了黃谷陽的心理狀態,對分析黃谷陽的做案動機有非凡的意義。

從信中,我們首先看出黃谷陽異常憤怒,他認爲公司以 “an extremely rude manner”解雇了他,而且來得突然,使他陷入一種惡夢狀態 “wildest dream or nightmare”。他感到自己孤立無助,需要尋求中國同胞的幫助。他實際上是在尋求同胞們的道義上的聲援,從中獲得力量,給他勇氣進行抗爭。他從內心認爲公司的作法是無道理的,於是他要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I have started a legal fight which is very expensive”。這就解答了有些人的一個疑問,即爲什麽黃谷陽的過激行動不發生在被解職後不久,而是發生在其後半年多?因爲當時他還有希望,還有可能通過法律討回“公道”;再說即使無法在法庭上獲勝,也有可能找到其他的工作。不幸的是,隨著局勢的發展,他的希望越來越小,直到絕望。

有人說,以黃谷陽的實力背景應當能找到一份工作,不至於絕望。然而想象代替不了現實,現實是殘酷的。問題的關鍵是黃谷陽是被公司 “abruptly fired from my job”,而fired與laid off 有著本質的不同。前者是因爲黃谷陽的過錯;而後者是因爲客觀的原因,不是黃谷陽的錯,這樣的情況對再找工作影響不大,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時期,lay off 的人特別多,一般雇主也能理解。可惜黃谷陽屬於前者。任何一個公司在接到黃谷陽的求職申請後,對於這麽一個資深研究人員,只能給一個高級職位,爲慎重起見一定會打電話到前公司去詢問情況,而前公司只能如實相告。這樣一來,黃谷陽就會收到婉言的拒絕信。如果應徵了好幾個公司都是如此結果,能不讓黃谷陽灰心喪氣進而義憤填膺嗎?

那麽黃谷陽被解職到底是不是他的過錯呢?這就成了本案的關鍵。顯然,他自己不會認爲是他的過錯,否則他也不會去打昂貴的官司了。可以肯定,他一定沒有贏得官司;或者他根本就沒有去打官司。原因可能是,經過法律界朋友的諮詢,認爲此官司的希望不大。這說明,從法律角度來看,過錯至少不在公司一方。我們有必要分析一下黃谷陽是否有錯。我們盡可能站在第三者的客觀立場上來看問題。

顯而易見的一點是,黃谷陽被解職是因爲他觸犯了一條公司的戒律,即“利益衝突”。這點很多人都清楚。黃在他的信中說,原因是 “because of my open affiliation with Chinese genome center”,以及 “also hasving conflict of interest with joint appointment with BGI(I was its deputy director)”。那麽公司的指責是否屬實呢?完全屬實,沒有人試圖否認以上兩點。那麽因爲以上兩點,公司是否有權力解雇觸犯者呢?答案也是肯定的,因爲有明文規定。而且所有公司都是這樣。對這點,也沒什麽人有意見,包括黃谷陽的一位朋友。

一個署名“玉子”的認識黃谷陽的網友發了一個爲黃辯解的帖子,她說:“本來黃在中國做事的事,只要他本人不說出去,北卡那邊的總部怎麽會知道?”。她進而猜測,是霍女士“捅到上面去的。因爲她,黃才遭到解雇的命運。”可見玉子女士也認爲黃在中國的兼職是見不得公司的。但她把公司知道這個秘密的原因歸罪於霍女士,是極不公正的。首先,如霍女士知悉黃在中國兼職而通知公司是她的職責,因爲她本人就是公司的上層人物。她是優先考慮公司的利益呢,還是優先考慮黃的利益?其次,黃本人都否認了玉子女士的說法。黃說 “PPD however knows my involvement in BGI (my directorship ispublished on its official website)”。從黃的言詞,公司知道他的底細不應賴霍女士的告密,而是公司的人可以隨便從公開的網頁上查到這樣的資訊。(關於這點我有不同意見。)

我的看法是,我不認爲黃的上述說法是成立的。上述說法給人一種欲蓋彌彰的感覺。黃的邏輯是,他沒有對公司隱瞞自己在中國的兼職;他本人並沒有主動告訴公司說,“我在中國有兼職”,他採用了一種自以爲高明的投機取巧的作法,即這些資訊在一家中國的網頁上有,你們自己去不去查是你們自己的事,我反正沒有隱瞞你們。這怎麽能叫隱瞞呢?只要你打入正確的網址,這些資訊就會跳到你的螢幕上。但他內心裏說,你們千萬不要打入正確的網址啊,上帝保佑。他這裏是在玩文字遊戲。他的另一個邏輯是,既然“我在一家中國網站上告訴了你們我的兼職情況,而你們未提出異議,那麽你們就是默許我的作法,所以我應該平安無事。你們以此事追究我的責任是無理取鬧。”遺憾的是,他這一看似天衣無縫的邏輯思維沒有使他解脫困境。這完全是一種掩耳盜鈴的作法。由此看出,一個人應該老實,這樣才能長久立於不敗之地。

看樣子,黃是無法腳踩兩隻船的。這實際是一個魚與熊掌的問題,二者不可得兼。黃在中國研究機構的職位對他來說是魚,味道還不錯,捨不得抛棄;而在矽谷的PPD的工作則是熊掌,不然也不會因失去它而痛不欲生。他的大錯在於沒有爲保熊掌把魚丟棄,而是太貪心,兩者皆要,結果是兩者皆失。這裏我們得到一個做人的啓示,不能太貪,該棄子的時候一定要棄。

下面再來分析黃谷陽與霍女士兩人的背景。黃谷陽的資質還是不錯的,當年能在上海二十多萬考生中,考第11名可資證明。但他不是只知念書的書呆子,而是熱衷於社交活動,擔任留美華人組織的領導人,爲爭取六四綠卡還休學一年。他的廣泛社會活動無疑影響了他的學術研究,使他無法在學術上進入上層。這從他發表的論文不多可以證實。從黃的簡歷來看,他1986年到美國,用了六年時間拿下博士,其中一年用在六四綠卡上,不然他只需五年得博士。隨後在西雅圖跟系主任做了三年博士後。一般來說,系主任忙於行政工作,很難深入搞研究。可以說,這段時間,黃得到系主任學術上的指點有限。然後,他進入杜邦旗下的AgBiotech公司做了一年左右的研究工作。可以看出此工作不是一個穩定的工作,雖然有杜邦的大旗挺嚇人。因爲他所換的一個工作也是一個不大穩定的工作。他怎麽會從一個穩定的工作換到一個不穩定的工作?

黃離開杜邦後,於97年到99年,在稱爲Double Twist的生物訊息公司工作。爲什麽說這也是一個不穩定的工作呢?因爲他在這段時間內兼職很多,可以說,每一項兼職都不是全職工作。97年,黃還在德拉瓦大學任副教授。當然這不可能是通常意義下的有tenue的副教授,而是一種類似“基因皇后”陳曉寧所擁有的頭銜,adjunct associate professor. 他的簡歷在此處一筆帶過,如果他在德拉瓦大學有tenue或tenue track 的職位的話是絕對應該好好突出一下的。再說,如有這樣的穩定職位,離開德拉瓦大學就顯得極其愚蠢。

98年,即黃在Double Twist工作的同時,黃回到中國,在復旦大學任爲期三年的客座教授。可見,他在Double Twist的工作不是全職工作,否則他將因此遭解雇。很可能是諮詢一類的工作。99年,黃更是擔任中國國家人類基因組南方研究中心副主任。可以說,99年他幾乎全在中國工作。當然,這段時間他仍然在申請美國的工作。2000年初,黃得到了PPD的全職工作,於是他立刻打道回府,在矽谷幹他所喜愛的工作。這證明,PPD的工作與中國的工作相比,確實前者是熊掌。

霍女士早在莫斯科國立大學時就出類拔萃,來到美國後,立刻進入科研的前沿,她在PPD公司是首席科學家,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從霍女士所得的大獎和專利可以看出她的傑出。霍女士自己掌握著産品研製的技術,是公司依賴她;而黃谷陽則不同,他是在霍女士的指導下完成具體技術細節,雖也很重要,但遠不能與霍女士相比。黃如真掌握核心技術,他也不必怕被公司解雇,到哪兒都是搖錢樹。相反,霍女士主動離開公司,自己開公司獨享自己的科研成果。由於她的技術和她出色的履歷,創投公司只需三個月就給她貸款。

關於黃與PPD的交鋒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這一段是關於PPD的media policy。PPD認爲黃違反了公司的media policy,而黃則予以否認。真是各執一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們來看他們怎麽說的。

□My former employer, PPD accuses me violating PPD’s media policy by giving an interview toa trade magzine talking about Beijing Genome instutite (BGI),

□I actually do not have any conflict of interest and did not violate PPD’s media policy (I did nottalk about any PPD’s business);

第一句是黃谷陽陳述公司對他的指責,第二句是黃的反駁。你可以注意到黃使用的不是直接反駁而是間接反駁。PPD指責黃對一家貿易雜誌談論他所在的北京的一家研究機構,從而違反了公司的media policy;而黃在反駁中沒有否認他對雜誌談BGI,說明此事屬實;他只是說他在訪談中沒有提及PPD公司的業務,因此不違反公司的media policy。這裏顯然是雙方的理解有偏差。PPD認爲黃是公司負責開發産品的重要人物,黃的任何對媒體的談話即使不對公司有利,也至少應對公司無害;這也許就是公司所提的media policy吧。應當說公司這樣的要求合情合理。而黃對自己的雙重身份並沒覺得不妥。他在對媒體發言時是以BGI的研究員的身份出現的,而不是以PPD的研究員的身份出現。他認爲只要他不提PPD公司的業務就圓滿地完成了他的角色轉換。這樣的想法過於天真,過於一廂情願。從這點看,黃是一個很自以爲是的人,他的思想方法總與現實有出入。他的作法客觀上損害了PPD公司的利益,這是不言而寓的。因爲PPD和BGI可能是潛在的競爭對手。如果PPD的科學家都在媒體上說別的公司的産品好,那麽PPD的客戶和投資人就會對PPD公司起疑心,從而造成股價的波動,PPD畢竟是上市公司。你能想象可口可樂的高級研究人員在媒體上大談百事可樂的味道是如何奇妙嗎?這回合黃谷陽理虧。原因是他抱著熊掌卻說魚比熊掌好吃,狗熊當然不高興了。

黃谷陽還是蠻有心計的。他在危機時刻還想到了民族主義的法寶,雖然收效不佳。他寫到I would like to seek your help and support to write a letter to PPD’s board of directors to pointout how ridiculous such a sudden China-scare hysteria is.他把公司與他的衝突上升到民族矛盾上。他說公司解雇他是因爲公司懼怕中國強大。這是十分牽強附會的,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公司解雇他並非因爲他是中國人,而是因爲他違反了公司的規定,如果美國白人犯了這樣的事情也照樣會解雇,否則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就無法生存。如果美國人有懼怕中國強大的情結,那麽大量的中國人被解雇才對,事實並非如此。有很多公司,美國人被解雇了中國人還留下來。公司決定人的去留是以對公司的貢獻爲准,而不是以種族等因素。然而民族主義只能煽動頭腦簡單,不知深淺的人,對那些有閱曆,有分析能力的人,是絲毫不會用民族主義來思考問題的。

綜上所述,黃谷陽的悲劇是有兩大因素造成的。錯誤的決策和錯誤的思維方式。錯誤的決策首先體現在當他接到PPD的工作offer時,應立即辭去在中國擔任的所有職務。決不能處於一種兼職狀態。關於這一點,我詢問了一位曾在某公司擔任過高級職務的朋友,類似黃谷陽的兼職在公司裏是否允許?他斷然否定,說進公司時要簽字保證不能有這樣的事。即使離開公司,六個月之內不能去與本公司業務有關的公司工作,以保護公司機密。這種規定,黃一定很清楚,他是在明知故犯,想僥倖暗渡陳倉,造成巨大隱患。公司的“利益衝突”的規定也包括禁止兼職於與本公司無業務關係的公司。因爲這樣會造成份心,無法全心全意爲本公司服務。

黃曾對他國內的前導師說,他在一年多以前患上抑鬱症,解雇前的一段時間好多了。從時間上推斷,黃患上抑鬱症是在他進入PPD工作以後。我們一定會奇怪,得到這麽好的工作,整天歡天喜地還來不及,爲什麽會悶悶不樂呢?是不是因爲他腳踩兩隻船的違規行爲隨時有東窗事發的可能性而整天惶惶不可終日?每天晚上睡覺也不踏實?爲什麽不辭去中國的工作而去除一塊心病呢?據說他在上海的工作不拿任何報酬,那麽就不是貪圖額外的錢財,是不是報效祖國之心過於強烈?但祖國也沒有叫你違反亂紀呀?報效祖國以後還有的是機會,不在乎于一時。可見黃缺乏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的胸襟。可氣的是,後來有報效祖國的大好機會卻被他放棄了,實在可惜。

第二個決策錯誤在於,當他在美國的抗爭歸於失敗,它選擇了殺人自殺的醜惡行爲。即使在美國幹不成了,中國還有廣闊天地呀。此時更是實現報效祖國的大好時機,爲何如此愚蠢?況且國內的前導師正在給他報特聘教授呢。我想,以他的背景,這特聘教授是一定能拿得到的。特聘教授在中國不僅社會地位高,而且收入也相當可觀,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不走這條路實在是不智。

他的思維方式的錯誤體現在不遵守美國的遊戲規則。他還自己想出一套規避遊戲規則的掩耳盜鈴的辦法。可惜的是,就他一個人沒有聽到鈴聲,別人都聽到了。在這裏,我們通過深刻的反省,吸取沈重的教訓,希望後人不要再走這麽一條死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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