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專家遭解聘:我触動了一些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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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29日訊】中國青年報5月28日報道﹐4月17日的考試過程中﹐李光陸與別的考官在考場上數次發生衝突。

   當天的一位考官﹐也是一位音樂教授說﹕“藝術專業考場上﹐有考官的黑哨。”﹐而中國音樂學院一位學生慨嘆﹕“窮人的孩子不要學音樂﹗”

   中國音樂學院的另一位教授說﹕“考前給考官送黑錢﹐已成了藝術院校招生時公開的秘密﹐成了可怕的習慣。”

   今年高考中。中國音樂學院招辦的一個臨時工作人員向新疆石河子的一個考生要了3000元後﹐又索要2.5萬元﹐許諾可以搞定

   (注﹕以上四段文字為編者所加)

   43歲的李光陸老師被中國音樂學院解聘了。這位職稱相當于教授的國家一級演員﹐在今年高考專業復試的考場上與其他考官發生了公開衝突。

   校方指稱李光陸“違反考試紀律”。但這位知名笙專家一直在喊冤﹕“違反考紀的是其他考官﹗在考場上﹐我當場指出來﹐觸動了一些人的利益。”

   藝術類高考﹐考生要分別參加專業和文化課考試。專業考試又分初試和復試﹐其中復試是決定考生命運的最重要一關。

   今年4月17日﹐中國音樂學院器樂系進行專業復試。當天上午﹐10個學生考的都是民族樂器“笙”。18位評分的老師中﹐笙專業老師只有李光陸和張之良教授﹐主持考試的教研室主任王以東的專業是打擊樂。

   李光陸在“致北京市教委的申訴”材料中講述了當天復試中發生的幾次爭吵。他說﹐第一個考生考試還在進行中﹐教研室主任王以東就當面指出考生的演奏有問題。李光陸認為這樣違反了招生紀律﹐會誤導其他考官公正評分﹐還會給考生造成壓力﹐影響繼續考試的發揮。李光陸回憶﹕“我說﹐現在是考試﹐不能發表議論﹐考官要用分數說話。”這是老師間的第一次爭吵。

   第二個學生考試時﹐又有了第二次爭吵。按照慣例﹐考生復試的演奏曲目中﹐要分別有“快板”和“慢板”部份﹐便於全面考查學生。可是主持考官讓這個學生演奏了兩個快板。李光陸說﹕“我印象裡﹐初試時﹐這個學生慢板比較差。因此我懷疑這個學生有關係。”他當場提出了質疑﹐於是和有的考官再次發生爭執。

   但學校不認同他的這種說法。學院給記者“以正視聽”的材料中說﹐是李光陸在考生面前“首先發表了誘導性的評論”﹐是他“擾亂考場秩序﹐違反考試紀律﹐惡言中傷勸阻的教師”。

   當天的考官中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有的認可李光陸的說法﹐也有的認可學校的說法。

   爭執過後的第二天﹐李光陸接到該院“招生委員會”通知﹕停止與招生有關的活動﹐取消他在當日招生考試中的打分。緊接着﹐在下一個工作日﹐他接到了學院的處理決定———行政警告和解聘。

   學院的處罰依據之一是《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第58條第二款。該條規定﹕擾亂考場﹑評卷點及錄取現場秩序﹐威脅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當天的部份考官認為﹐李光陸是笙專業的權威人士﹐考笙時﹐就專業問題發表意見﹐怎麼會這麼處罰﹖並且只處理一個老師有不公正的嫌疑。一些老師認為﹐李光陸正直﹐脾氣太壞﹐不會保護自己。但主管招生工作的楊通八副院長認為處理是公正的﹐程序也沒有問題。

   李光陸說﹕“最後的復試成勣證明瞭我的判斷———某些打分的考官有問題。”作為笙專業老師﹐他認為第一個考生演奏得好﹐結果復試成勣第七﹔一個考生“只用單音演奏﹐是個極大毛病”﹐卻是復試成勣第一。他說﹕“有那天考試的錄音在﹐一公佈事情就全清楚了。”

   據悉﹐北京市教委作為中國音樂學院的上級主管﹐已就此事進行調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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