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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駁回“美國塔利班”請求

2002-06-18 21:2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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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18日訊】曾為塔利班作戰的美國人約翰.沃克.林德的律師向法庭申請移轉審判地點的請求已經遭到法院駁回。

BBC中文網6月18日報道﹐林德的律師先前曾表示,林德在接近五角大廈的法庭上無法獲得公正的審判。

美國聯邦法官埃利斯說,“不論在哪裡進行審判,被告人林德能夠獲得公正的審判。”

埃利斯的決定為美國政府以陰謀殺害美國人的罪名起訴約翰.沃克.林德的行動鋪平了道路。

靠近五角大廈

林德的律師團說,審判林德的法庭地點距離“9.11”攻擊事件中,國防部五角大廈只有14公里,在這麼近的距離之內,林德無法獲得公平的審判。

律師團同時也為林德參加塔利班的權利進行辯護,律師團說林德有權利參加阿富汗的武裝團體,當一名士兵,而沒有人能夠以謀殺罪起訴一名士兵。

但是美國聯邦檢察官反駁說,被告人林德參與的是“暴力團體”,並表示這個位於美國弗吉尼亞州的法庭和陪審團,和美國人和其他地方的法庭陪審團一樣的客觀。

法官最後認定檢察官的說詞,裁定不論在哪裡進行審判,被告人都能夠獲得公正的審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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