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盤問同僚前倨後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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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3日訊】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羅德泉,昨日卸下官袍以申索人身分現身小額錢債審裁處,就一宗交通意外向一名車主索償,羅以公務繁忙為理由申請將案押後至今年十一月再審。負責此案的女審裁官最初「有眼不識泰山」,厲色查問羅之職業,在得悉他原來是自己「行家」後,一臉尷尬之餘,態度亦隨即一百八十度轉變,順應羅官要求,將案押後至十一月一日再訊。

據東方日報8月3日報導﹐羅德泉亦曾在區域法院擔任暫委法官。他昨日一身便服和太太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應訊。羅在庭外向記者表示,事發當日在跑馬地購物完畢,他所駕駛的私家車停在路邊,但隨後的一輛小巴卻撞向其車尾部,事件中無人受傷。

羅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內透露,事發於九九年一月卅日下午一時五十分,在跑馬地載德街附近,肇事的是一輛專線小巴。小巴司機在事後已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羅現向有關小巴的註冊車主及肇事司機申索維修費一萬一千多元,以及申索利息及訟費。 
 
羅昨日先與答辯一方的代表在庭外商討,之後雙方入庭會見審裁官。審裁官梁月嫻處理本案時,未知羅是同行。羅向審裁官要求將案押後,審裁官問其原因,羅解釋因雙方希望透過磋商和解事件,但由於八月他不在本港,而回港後有一段時間他有其他事務要處理,所以希望押後案件。

梁隨即厲聲查問,「既然八月後你已返港為何不能處理此案?」羅表示「到時會有案件派俾我。」梁不明所以,再問「你做咩職業?」羅回答:「裁判官。」梁即時沉默片刻低頭寫文件,令庭內氣氛尷尬。

隨後梁宣布,由於與訟雙方認為事件磋商後有可能和解,法庭延長辯方呈交答辯書的日子。說時梁的態度變得緩和,臉上亦掛有一絲笑容。之後梁更仔細問羅「當日上晝你有無案件要處理」,羅表示上午可應訊。

案件完結前,羅官亦不忘本行,向梁提出「希望下次不要由你做(處理案件),會由其他不認識我的審裁官來處理本案」。而梁亦溫和地回應,「我會作下紀錄,如果下次處理本案的審裁官與你相識就需要避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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