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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數千元買了輛廢車 渥太華消費者獲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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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一名安省渥太華消費者花幾千元買車,後來才發現那輛車根本無法上路,只能報廢。他曝光此事,以免更多消費者上當受騙。

據CBC報導,亨利.帕特森(Henry Patterson)於2019年11月花了3,704元,從一家渥太華車行購買一輛2001年產的豐田越野車。

車行提供的文件顯示,那輛越野車的車況良好,車架與懸掛裝置均正常。

不過,帕特森付款後大吃一驚。他的修車師傅驗車後發現,那輛越野車的底盤已完全腐爛生鏽,根本無法修理。像這種破舊不堪的車不可能通過安全檢查。

那家渥太華車行拒絕取消合同,並表示一旦買賣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合同立即生效。

安省車輛銷售監管機構提醒消費者:如果車行隱瞞一些情況,消費者有權在90天內取消合同。例如,某輛車先前被用做計程車、警車、緊急救護車、租賃車;車行隱瞞某輛車的品牌、型號、公里數及出廠年份。

那家渥太華車行還拒絕向帕特森退款。原因是車行當時正在搞促銷活動,買賣雙方都知道一旦那單生意成交,消費者不能要求退款。

監管機構發言人奧可夫(Terry O』Keefe)告訴《大紀元》:「如果消費者在買車或租車過程中蒙受經濟損失,有機會獲得賠償基金(Compensation Fund)提供的賠償,每次最多可獲得4.5萬元。」

消費者須上網填寫表格,網址是www.omvic.on.ca。如果消費者有疑問,可致電416-226-4500或1-800-943-6002。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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