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市教師夫婦遭教育局經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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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14日訊】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王愛生與宋國華夫婦分別是赤峰三中和赤峰四中的教師,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自2017年起陸續遭受所在學校領導與當地教育局的騷擾、威脅及經濟迫害。

明慧網報導,紅山區教育局監察股的張立波與陳剛曾約談王愛生與宋國華,讓兩人放棄信仰,並在未出具正規手續的前提下,非法採集夫妻倆的音頻、影像信息。

隨後,赤峰四中校長張桂生以王愛生修煉法輪功、不簽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為由,做出決定:對王愛生實施停課一年,將其調崗到閱覽室工作,期間停發績效(成績和效益)工資。與此同時,赤峰三中校長宋喜成也以相同的理由,做出了讓宋國華停課一年、停發半年績效工資的決定。

在上級部門的授意下,夫妻兩人雙雙被「記過」,導致他們的績效工資長期不能按實情處理;本是副高七級職稱,卻從未享受過該級別應有的薪資待遇。不但如此,行業內兩年一漲工資的福利也與兩人無緣。

2020年11月25日,三中校長宋喜成和四中校長張桂生再次分別約談了王愛生夫婦,並威脅說:要麼簽「保證書」放棄修煉法輪功,要麼就主動辭職或被學校開除公職。

12月2日上午,在全體教職工前往赤峰三中人事辦公室續簽聘任合同時,宋國華卻被三中的保安攔在校門外,理由是校長宋喜成叮囑門衛不讓她進校。宋國華當即打電話給宋喜成,卻被告知她的聘任合同暫不被續簽。

明慧網認為,校長宋喜成和張桂生對宋國華和王愛生所做的停發績效、降低薪資待遇、威脅開除公職等行為,毫無法律依據。

赤峰三中與赤峰四中既不是執法單位,也不是行政部門,宋喜成和張桂生在沒有法院宣判,沒有立法機關頒布的法律條文為依據的前提下,對在校職工實施經濟打壓與迫害,屬於知法犯法,嚴重侵害了王愛生夫婦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行政處分甚至刑事處罰。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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