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5名MTA員工被控詐領加班費 最高領逾40萬美元

圖為紐約34街地鐵站,由於施工因素,僅能單線通行。(黃小堂/大紀元)

【大紀元2020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小堂紐約報導)五名大都會捷運署(MTA)現任和離任員工被控涉嫌謊報數百小時的加班費、非法賺取數十萬美元。3日(週四)這五名涉案人員在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過堂,各自被檢察官控訴一項聯邦條款的詐欺罪,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

法庭文件顯示,五名涉案人分別為卡普托(Thomas Caputo)、魯佐(Joseph Ruzzo)、紐金特(John Nugent)、巴拉斯特(Joseph Balestra)和岡德森(Michael Gundersen)。前四人是長島鐵路(LIRR)員工,而岡德森是紐約市捷運局(NYCT)的維修員工。

第一位的卡普托被戲稱為「加班王」。檢察官在刑事申訴書的聲明中表示,2019年4月退休的長島鐵路員工卡普托,在2018年時每週正常工作40個小時,但全年額外再加班3864個小時,相當於365天每天再加班10個小時。

卡普托2018年賺取46.1萬美元年薪,比當年MTA的所有員工薪水都高,超過MTA主席弗耶(Pat Foye)的34.7萬美元,甚至輕鬆超過紐約州長當年17.95萬美元的薪水;其他四名涉案人當年的加班費都超過24萬美元,名列2018年MTA薪資最高的前12名員工之內。

根據檢察官的文件,五名被告人在加班時間所做的事情完全與工作無關,檢察官更指出,卡普托被發現加班時間內在保齡球館裡參加比賽,其它誇張行徑還包括去外州旅遊、參加跑步比賽等。

調查人員是使用MTA辦公室的門禁卡數據、手機位置數據、銀行紀錄和其他個人資料,以此發現五名被告人在加班時間通常不在工作。

《華爾街日報》報導,當時(2018年)的MTA官員表示,這些加班費大部分是用在兩條鐵路線、地鐵和公車的擴展和趕工維修項目上。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S.D.N.Y.)代理聯邦檢察官史特勞斯(Audrey Strauss)表示,五名被告人使自己成為MTA薪資最高的員工,但是以幾乎不可能達到的加班時間,通過欺詐手段所得到的。◇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