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卡增工作要求 部分人每月須達8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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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8月19日,亞平會(AAFE)在法拉盛辦公室舉辦了聯邦「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H.R.1)對白卡(Medicaid)、糧食券(SNAP)受益人有何影響的講座。

講解人員為亞平會健康與社會服務項目經理伍明慧、社區服務工作人員張瑪莉、張曉東。根據新規定,18-64歲具工作能力的成年人(家中有14歲以下子女要扶養除外)必須證明自己有工作、就學、接受職業培訓或從事社區服務等活動,才能維持白卡資格。符合要求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是以收入證明,每月至少賺取580美元的穩定收入,即可達到要求。

第二種是以工作(上學、培訓、志工)時數證明,每月至少完成80小時符合規定的活動,包括在職工作、至少半時制上學、參加職業培訓或工作計劃,以及在社區從事義工或提供協助等(可在HRA網站「Find volunteer opportunities」上找義工機會)。

第三種則是將收入與活動時數結合計算。例如,一個人每月收入380美元,如果按照聯邦最低工資每小時7.25美元換算,相當於約52小時;距離每月80小時的要求仍差28小時,因此可再完成28小時的工作、學習、培訓或社區活動,以滿足要求。

對新申請人而言,自2027年1月1日起,申請白卡時必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一個月已符合新的工作要求。

對現有18-64歲的白卡持有者,從2027年3月1日及之後的續保日期開始,需證明至少在續保前一個月符合規定。

由於2027年1月和2月的白卡續保程序已在2026年啟動,因此這兩個月辦理續保的人,暫不需要滿足新的工作要求,要等到下一次續保時才受到影響。

以下人士可豁免工作要求

18歲或以下以及65歲或以上人士,不受工作要求限制;正在懷孕或在過去12個月內曾經懷孕的女性也是豁免對象。

因殘障而登記加入白卡者,以及經診斷患有生理或心理健康疾病、導致難以工作的人士,同樣不受工作要求約束。正在接受藥物或酒精濫用治療計劃者也豁免。

在家庭及福利身分方面,已登記或符合資格享有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紅藍卡)Part A或Part B的人士可豁免;需要照顧殘障人士,或者照顧14歲以下兒童的家長或看護人,也不受這項要求限制。

已登記領取「糧食券」(SNAP)或臨時援助(TANF)並已符合相關工作要求者,也無須重複完成白卡的工作要求。

此外,美洲原住民、阿拉斯加原住民、完全殘障的退伍軍人,以及曾經處於寄養安置(Foster Care)且年齡在26歲以下的人士,也屬豁免範圍。

成人白卡取消「連續投保」

按照新規定,紐約州將不再向成年人提供原有的連續白卡保障。這意味著,如果成年會員在兩次續保之間收入上升,超過白卡資格標準,將不能再依靠原有的連續投保規則維持白卡,而可能失去資格。

兒童的規定也有所調整。州政府不再向已登記加入白卡或Child Health Plus的兒童提供超過12個月的連續保障,兒童必須每年辦理續保。

紐約州此前將「基本醫療計劃」(Essential Plan)擴大至收入介於聯邦貧窮線200%至250%的人士,但這部分擴大資格,從2026年7月1日起已被取消。

但懷孕投保人的保障可以繼續,不會因上述變化立即失去保險;不過,具體計劃可能根據預產期等情況有所調整。

基本醫療計劃1、2、3和4目前沒有變化。

另外,自2026年7月1日起,「童年抵美者暫緩遣返計劃」(DACA)受益人不再享有紐約州基本醫療計劃保障。

對於緊急白卡(Emergency Medicaid),如果投保人在登記後6個月內沒有使用,系統將自動將其退保,但仍可重新提出申請。

滿65歲仍通過HRA申請

65歲以上人士申請白卡與65以下不同,是在紐約市主要通過人力資源管理局(HRA)辦理。

按照2026年的標準,65歲以上申請白卡,單身人士月收入須低於1,836美元,夫妻月收入須低於2,489美元;資產方面,單身人士低於33,038美元,夫妻低於44,796美元。申請審批處理時間約為45個工作日。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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