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租千元收買房客 台親共女星賄選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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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綜合報導)近年一直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女星劉樂妍,曾在2019年九合一選舉前,以降租1,000元的交換條件,要求房客回鄉投票給當時參選台北市議員的羅智強,遭網友舉報涉嫌賄選。5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結果劉樂妍沒有出庭。

被稱為「女版黃安」的劉樂妍,2018年公開的一份聊天紀錄顯示,在大陸置有房產的她,要求房客回到台灣投票給參選台北市議員的羅智強。

房客剛開始回覆劉樂妍時,表示沒時間回台投票,但劉樂妍承諾,「如果你回家投羅智強,這個月房租,我給你減1000塊!」房客答應會回家投票後,劉樂妍還稱讚對方是乖孩子,並在臉書上強調:「我這不叫賄選買票,我這個叫『中資介入』」。

帖文被網友轉發,引起熱議,甚至有網友留言:「有具體的名字,有具體的對價,這算涉嫌賄選耶!」並表示,已具名向台北地檢署檢舉賄選。

檢方接獲檢舉後進行分案偵辦,4月初已傳喚劉樂妍出庭說明,她表示,不知道這麼做是違法:「如果這是有罪的話,我認罪。」檢方認定,劉樂妍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金。」

綜合台媒報導,5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結果劉樂妍沒有出庭。法官不滿地質問代理律師,律師才回答說,劉樂妍在中國接到工作,無法前來,預計七八月份她拍完戲,才會回台面對官司。

法官要求,劉樂妍須要在三週內定下時間,以安排庭期審案,否則,開庭沒有任何意義。

而律師不經意間透露,劉樂妍的房客表面上答應,其實只是敷衍劉樂妍,根本沒回台灣投票,等於劉樂妍「買票」失敗,還讓自己將面臨重罪官司。

檢方認為,劉樂妍確實曾對房客行賄,隔月的房租原本應是12,000元,房客也確實少繳了1,000元。劉樂妍的賄賂行為並沒因房客沒投票而受影響。

目前,人在中國的劉樂妍說接到工作,因此27日開庭委請律師到庭,結果該律師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出的義務律師,等於劉樂妍的律師費是台灣全民埋單。

劉樂妍前往大陸之後,屢次發表親共與貶低台灣的言論,稱並不稀罕「台灣國籍」,因而被網友封為「女版黃安」。曾表示「不屑用台灣健保」的她,今年3月份低調回台住院並使用健保,此舉形同給自己打臉,也引來網友撻伐。

不可思議的是,劉樂妍此前每次被檢察官傳喚開庭時,她常偏離訊問主題,極力為隱瞞疫情的中共站台,說大陸「沒疫情又安全」,並強調:「我沒有那麼支持國民黨,只是想打敗民進黨,我最支持的其實是共產黨。」

台灣總統蔡英文5月20日舉行就職典禮時,劉樂妍在微博發文大罵「對解放軍太失望了」。她原本的帖文中提到:「蔡英文就職典禮,居然沒有武統!?老實說,我對解放軍太失望。」並送出花了百萬拍出的垃圾舔共歌曲《CHINA》。

但不知是不是擔心批評「解放軍」怕中共不爽,她連續三次修改帖文,悄悄把「我對解放軍太失望」改成「我對台獨太失望」。全程被網友抓包,再度淪為笑柄。

責任編輯: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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