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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邦法官裁定 恢復德州「心跳法案」

美聯邦法官裁定 恢復德州「心跳法案」
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共和黨人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中)表示,將堅決維護《胎兒心跳法案》。(MANDEL NGAN/AFP via Getty Images)
2021-10-10 01:48 中港台時間|10-10 10: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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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言綜合報導)一個聯邦上訴法院週五(10月8日)晚恢復了德克薩斯州有爭議的「胎兒心跳」墮胎禁令。幾天前,下級法院暫停了這項共和黨支持的法案。

週五,美國第五巡回上訴法院發布一項臨時禁令,有效暫停了美國地區法官羅伯特‧皮特曼(Robert Pitman)本週早些時候對德州《胎兒心跳法案》墮胎禁令發出的臨時限制令決定。

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通過推特分享了這一消息。

「今晚的好消息是,第五巡回法院已經批准了對#SB8(心跳法案)的行政中止。」他在裁決後的推文中寫道,「我將與聯邦的過度行為作鬥爭。」

上訴法院的決定意味著德州「心跳法案」在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之前得以恢復。皮特曼在他10月6日的決定中,稱該法案是對《憲法》規定的墮胎權利的「攻擊性剝奪」。

在皮特曼做出臨時限制令決定幾個小時後,帕克斯頓隨即表示,將提出上訴,因為「人類生命的神聖是、並將永遠是我的頭等大事。 」

德州總檢察長週五早些時候告訴福克斯新聞,他預計上訴會成功。這位共和黨人說,對其有利的最有力論據之一是,該法案「是由德克薩斯州民選代表通過的」。

這項禁令也被稱為參議院《第8號法案》(SB8),最初由德州州長格雷格‧阿伯特(Greg Abbott)於5月簽署立法。

這項法律禁止醫務人員在能夠檢測到胎兒心跳後——通常是懷孕6週時,為孕婦提供墮胎服務。

該法律還允許人們對其認為違反了該法律的人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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