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網絡投資平台拍廣告 大陸主持人杜海濤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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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毅報導)大陸湖南衛視主持人杜海濤因為給網絡投資平台網利寶拍攝數段視頻廣告做宣傳,在網利寶爆雷後,有投資者將其告上法庭,現在該案已經被法院立案審理。

據大陸多家媒體報導,山東投資人穆先生表示,他在2018年看到杜海濤給網絡投資平台網利寶錄製的多則視頻廣告。視頻中,杜海濤說著「投資網利寶、躺著也賺錢」等廣告詞。出於對杜海濤的信任,他在網利寶投資4.6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穆先生說:「因為杜海濤這個視頻,我認為他代言了網利寶,才覺得網利寶可靠並進行了投資,如果不是杜海濤,我根本不會投這筆錢進去。」

據公開資料顯示,網利寶是北京網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在線理財平台,2019年,網利寶爆雷,同年5月17日,網利寶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立案偵查。

穆先生認為,杜海濤在相關廣告中「工資就存網利寶、投資網利寶躺著也賺錢、安心又省心、老夫躺著賺錢、投資就用網利寶、我推薦網利寶」等廣告語,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法規,存在用讓人誤解的內容來欺騙、誤導消費者,要求對「網利寶」廣告中的經營者、發布者和代言人依法查處,並要求杜海濤賠償其經濟損失4.6萬餘元。

穆先生的起訴理由為:2019年6月,網利寶網站關閉不能提現。從廣告的內容來看,杜海濤不僅沒有提示風險,還明確網利寶是安全的,且杜海濤未履行充分的審查義務,杜海濤應與廣告者承擔連帶責任,要求杜海濤賠償他的損失。

2020年7月11日,杜海濤工作室發布聲明稱,網利寶曾在2018年通過廣告代理商與其進行拍攝中插廣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簽過代言合同,合作前其審核了相關經營資質還註冊使用過產品,廣告合作早已結束,未再發布過此產品信息。

2021年2月4日,山東東營一法院已立案審理此案。《受理案件通知書》提到:「我院已接到你訴杜海濤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的起訴狀,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院決定立案審理。」

在網利寶爆雷後,很多投資者都無法拿回投資資金,有投資者認為杜海濤是網利寶的代言人,要求其幫忙要回血汗錢。2020年7月,杜海濤的姐姐在直播間回話說投資者「活該」,引發網民爭論。之後,杜海濤姐姐也為直播中的不當言論發文道歉。

大陸明星為網絡金融平台站台,而平台爆雷後找尋這些代言者還錢的聲音在大陸時有發生,之前劉國樑、汪涵等人皆因替網絡金融平台代言,平台爆雷後,他們均受到投資者的指責和討債。

就在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公告稱,部分網貸機構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眾人物作為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該消息傳出後,有網民表示:杜海濤以及其他代言爆雷P2P的明星們,這個年估計過得不踏實了。

很多網民對此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網民「張」表示:「應該讓代言明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否則明星為了錢,什麼代言都做。」

「PangshX」說 : 「那廣告裡就不應該有『躺著也賺錢』字眼!」

網民「生於憂患死於安樂」表示:「支持,給企業做推廣不是想做就做的,錢也不是這麼掙的,自己說的話就要負責。」

網民「河妖」認為:「商家找名人代言,就是為了增加可信度,降低顧客的防範心理,讓人相信自己的產品值得信賴!名人做了代言,收了錢之後,就應該為自己代理的產品負有一定的責任。以後還是要加強相關方面的代理人責任立法工作!掙錢和責任要成正比!」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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