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八名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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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5日訊】寧夏銀川永寧縣納琴、朱海燕等8名法輪功女學員於2019年9月19日被綁架,在2020年12月25日被銀川西夏區法院非法判刑。

明慧網報導,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為:

納琴(回族)被非法判刑5年6個月、勒索罰金3.5萬元;
朱海燕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罰金3萬元;
姜春梅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罰金3萬元;
孫芳紅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罰金3萬元;
孫芳惠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罰金2.5萬元;
陳波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罰金2.5萬元;
肖燕芝被非法判刑3年、勒索罰金2萬元;
王秀花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罰金1.5萬元。

8名法輪功學員於2021年3月下旬被劫持到寧夏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當時與他們一同被綁架的永寧縣法輪功學員謝南方於2020年2月28日在銀川市看守所二監區被迫害致死;任春田被「取保候審」後遭騷擾,於2020年6月2日含冤離世。

警察野蠻綁架

2019年9月19日,永寧縣公安局針對法輪功學員採取統一迫害行動,共綁架14人,1人當天回家,4人「取保候審」,9人在10月25日被西夏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當日中午11時,陳波一人在家,7個便衣沒有出示警察證就綁架了他。他當時高壓240,被看守所拒收。辦案警察就強行讓他服降壓藥,把他送進看守所,一週後,才叫他兒子簽字。

警察到謝南方家敲門時,見沒有人開門,就叫開鎖店人員將門打開;進屋後,發現家中無人,就在樓下蹲坑。下午2點多,謝南方和妻子回家時,在樓道被綁架並非法抄家。

當日,84歲的任春田和79歲的陳淑惠夫妻家中有從外地專程來看望老人的客人(不是法輪功學員)。警察闖進屋後,把夫妻倆連同客人一起帶到公安局審問。兩位老人被非法抄家後「取保候審」。後在各種騷擾和精神迫害下,任春田老人含冤離世。

南永生(殘疾)在永寧縣民政局工作,正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警察並翻抄了他的辦公室及住宅。後來他被「取保候審」。

姜濤在小區物業上班時被綁架、非法關押了30天,後被「取保候審」;姜濤的妻子朱海燕在永寧縣城建局上班時被綁架、抄家。

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納琴、姜春梅、孫芳紅、孫芳惠、肖燕芝、王秀花、馬曉鳳。

公檢法合謀枉判

永寧縣公安局於2019年12月11日將9人以所謂的「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移送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公訴人是西夏區檢察院第二監察部主任王靜、檢察官助理楊正科。

西夏區檢察院於2020年1月22日、4月2日先後兩次退偵;永寧縣公安局兩次補查後,分別於同年2月20日、4月24日又兩次重報西夏區檢察院。

2020年5月21日,8人(謝南方已離世)被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構陷到銀川市西夏區法院。

同年7月27至28日上午,8人被銀川市西夏區法院非法庭審。

有兩位律師依法向法庭闡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合法、他的當事人無罪、應無罪釋放當事人等。另外六位法律援助律師認同兩名律師的辯護意見,並提出這不是「集體犯罪」,是獨立的「個案」,檢察院建議的量刑太重。

庭審歷時一天半,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12月25日,8人均被非法判刑、罰款。他們上訴後,被銀川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中共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而這則條款所提到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公安部2005年認定的14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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