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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私售奔馳 溫莎男子車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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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報導)安省溫莎男子穆罕默德·薩勒曼(Mohammed Salman)自嘆倒楣,他在私人交易中買的一輛奔馳車,從自家車道上被收走,投入的維修費也打了水漂。

薩爾曼對CTV說,他在分類廣告網站Kijiji上看中了一輛在售的二手奔馳,於 2019 年 12 月在多倫多的一個私售中成交。

就在交貨時,賣家提到汽車有銀行留置權,但向薩爾曼承諾,會在大約一個月的時間把所欠的汽車貸款還清。

「一開始時他從未告訴我汽車有留置權問題。」薩爾曼說,他很擔心,還讓那名男子簽了一份合同,寫明會償還汽車貸款,但那人沒還。

買車花了1萬6,500 元,後來又花了 4,000 元修理。大約一年後,薩爾曼收到銀行寄來的一封信,說車子有留置權,他必須償還汽車貸款,否則他將失去車子。銀行毫不客氣地通知,如果一週內不還車,將提起訴訟。

儘管薩爾曼告訴銀行欠錢的不是他,但汽車仍從他的車道上被收走了。

安省汽車工業委員會 (OMVIC) 首席執行官 約翰·卡邁克爾(John Carmichael)說:「當私自買賣汽車時,買家必須確定留置權在購買時或購買之前已清償、移除,需要拿到證據。 」

OMVIC 表示,當涉及車輛留置權時,消費者保護法不適用於車輛私售,這就是為什麼消費者必須在交錢之前自己搞清楚。如果車子帶有留置權,私購的新車主可能要對此負責,而且一輛車上可能會有多個留置權。

雖然薩爾曼可以追著賣家討回車錢,但他說現在那人已無處可尋。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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