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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高院再拒墮胎診所要求 維持上訴法院裁決

美高院再拒墮胎診所要求 維持上訴法院裁決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了德州墮胎服務者的要求,不同意將案件發回他們挑選的下級法院審理。圖為2020年11月7日的美國最高法院外觀。(李辰/大紀元 )
2022-01-21 13:15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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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綜合報導)週四(1月20日),德州墮胎服務者阻止德州「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的嘗試又一次受挫,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將案件發回原告所要求的法院審理。

美國最高法院週四所解決的爭議集中在處理案件的程序問題上,即在最高法院上個月裁定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後,該案件應該回到哪一級下級法院審理。

在去年12月的最新一次裁決中,美國最高法院將案件退回給保守派占優勢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並允許德州反墮胎法在下級法院審理案件期間繼續生效,同時也允許墮胎診所繼續推進訴訟程序,將一些德州官員作為被告提起訴訟。

德州墮胎服務提供者希望將他們的訴訟發回位於奧斯汀(Austin)的聯邦法院,這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個阻止過德州反墮胎法的法院,儘管其裁決只維持了幾天。但週一,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將該項訴訟移交給德州最高法院審理。這種由德州最高法院裁定的法律機制拖延了訴訟時間,而且由於該院的九名法官全部是共和黨人,這讓墮胎診所阻止「心跳法案」的希望基本上再一次落空。

德州墮胎服務者不甘失敗,於是再次回到聯邦最高法院,要求大法官們將案件退回奧斯汀的聯邦法院,但這一要求遭到了拒絕。

在週四的裁決中,美國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似乎按意識形態劃線,六名保守派大法官駁回了墮胎診所的要求,但三名自由派大法官表示異議。這項裁決令没有发表评论,也没有签署。

俗稱的「心跳法案」也就是德州S.B.8法案,已於去年9月1日生效。該法案規定,一旦醫務人員能夠檢測到胎兒的心跳,即懷孕6週左右時,就禁止實施墮胎手術。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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