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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法案或允許監管用戶生成的網上內容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被賦予監管網上個人內容的權利。(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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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Noé Chartier報導/周行編譯)加拿大政府正在尋求不同的立法來規範互聯網,其中之一旨在將政府對傳統廣播的監管擴展到數字領域。雖然政府稱用戶生成的內容將被豁免,但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的主席有不同看法。

CRTC主席伊恩·斯科特(Ian Scott)5月18日在眾議院文化傳承常設委員會做證時說:「按照法案,有一項規定讓我們按要求做此事(監管個人內容)。」

不過,斯科特說,儘管被授予此監管權力,CRTC不會使用它。

他說,在50年的廣播監管中,CRTC「從未干預過個人內容」。

負責提出C-11法案的文化傳承部長羅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2月16日告訴眾議院,政府聽取了對C-10法案的意見並做出了修改。C-11法案明確指出,監管機構無權監管加拿大人日常使用社交媒體。

「根據該法案,只有在線流媒體公司本身才會承擔新的責任。」羅德里格斯說。

專家和利益相關者證詞

5月24日,文化傳承常設委員會聽取了專家和利益相關者對法案C-11的證詞。

媒體和音樂行業的代表敦促國會通過該法案;但專家和一位成功的在線內容創作者的代表,則反對授予CRTC對用戶生成內容的監管權力。

渥太華大學法學教授、加拿大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法研究主席邁克爾·蓋斯特(Michael Geist)是該法案的批評者。他表示,對C-10的許多擔憂仍未得到解決。

蓋斯特說:「雖然在第4.1節中,用戶內容的例外被恢復,但增加了第4.1.2節和第4.2節,它們共同提供了讓CRTC監管用戶內容的可能性。」

「最重要的是,用戶內容被視為程序,而CRTC有權制定適用於上傳到社交媒體服務平台的程序的法規。」

他說,世界上沒有其它國家以此方式監管用戶內容,這些部分的內容應該從法案中刪除。

Skyship Entertainment的首席執行官摩根·福捷(Morghan Fortier)也請求刪除法案的第4.2條。她說:「這使CRTC擁有全面的權力,去規範普通加拿大人和像我這樣的小企業使用互聯網,這些人與廣播公司沒有任何聯繫。」

她說,Skyship為兒童製作在線內容,例如流行的Super Simple Songs系列,該系列的瀏覽量已超過13億次。

「如果你不刪除該部分,你就是在要求加拿大人相信,你不會濫用這項影響深遠的法律,未來的政府也不會濫用它。」她說,「成千上萬的加拿大小企業和數字內容創作者,應該被更多地考慮。」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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