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重提「假新聞」法 對傳媒提籠統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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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張瑛瑜香港採訪報導)正當23條立法甚囂塵上之際,香港特首李家超在黨媒專訪中重提立法規管「假新聞」,並對新聞界提出多項無例證的指控。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認為,李家超的指控籠統,「連對號入座都做不到」。他指李對傳媒看法負面,雖然不至於令傳媒處境明顯更差,但傳媒的困難大家都目睹。他表示「假新聞」立法議題不止涉及新聞界,亦涉及坊間的「謠言刑事化」,政府要考慮其為社會帶來的影響。

黨媒《香港商報》1月17日刊登李家超專訪,針對「假新聞」議題,李指近年香港「假新聞」危害到國家安全,稱有人藉新聞發放具政治目的之內容,在《港區國安法》頒布後仍然有人假冒和偽裝為媒體工作者,以達到政治目的甚至私人利益,而從事眾籌後「走佬」(逃走)、洗黑錢亦「大有人在」。

陳朗昇17日接受大紀元訪問時,指官員提出的指控往往很籠統,很難予人評論或判斷,「什麼機構、什麼人,發布的什麼消息?不知道⋯⋯你要有事實,講出什麼事件,我們才能判斷事件是否真的發生、存在」,質疑是否提出從來都不可靠的指控,就引申立法的需要。

陳朗昇表示,李家超的指控並無實際情況可以對應,「連對號入座都做不到」,想不出李口中的「走佬」(逃走)、「洗黑錢」等是指什麼傳媒,認為對方要有實質的例證。

李家超對傳媒看法負面

被問到李家超對傳媒的看法如此,對傳媒以至社會有什麼影響?陳朗昇表示李對傳媒看法明顯負面,指香港傳媒環境近一年半載「都見到情況是怎樣」,相信李的言論雖不至於令傳媒處境明顯更差,「但傳媒的困難大家都目睹」。

對於李家超提到《國安法》實施後,「媒體的專業化良莠不齊」的說法,陳朗昇指出《基本法》明確香港有新聞自由,新聞自由的目標是讓香港社會在主權移交後繼續資訊流通,傳媒繼續可以監督權力,「現在由有權力的人評論你(傳媒)做得好,做得不好⋯⋯是怎樣的一回事,我想大家心中有數。」

陳朗昇:「假新聞」立法議題不止涉新聞界

李家超在提到當局正參考外國,在做「假新聞、不良信息、假信息」的相關法律研究時,稱他個人希望新聞界「以自律形式規管」。

事實上,香港記協本身已經訂立《記協專業守則》、《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等。

陳朗昇表示,很多人都見到記協在維護傳媒業的專業上的努力,「並非幾個人說聽不到、看不到就沒有。」他重申記協的投訴機制、專業約章仍然存在,並正按此行事,同時表示李家超表達他自己的看法是他的自由,記協會繼續做好專業守則的工作。

至於「假新聞」,陳朗昇認為議題很大,記協會涉專業記者、新聞有關的議題;但「假新聞」亦包括其它範疇,例如網上的消息、謠言,「是否講謠言就是犯法,要被捕?」一旦將講謠言刑事化,政府要考慮其為社會帶來的影響。

林鄭月娥2021曾提就「假新聞」立法

政府提出就「假新聞」立法已非新事。2021年5月,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稱,港府正研究「假新聞法」,以應對所謂「錯誤信息,仇恨和謊言」。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亦在該段時期,多次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刊登學童參觀警察學院的照片,聲稱香港若有專門針對假新聞的法例會是好事,警方支持「假新聞法」。

2021年4月16日,《蘋果日報》刊登了前一天在警方舉辦的警察開放日,參觀的學童玩槍的照片,與在2019年8月31日發生在太子地鐵站車廂內,防暴警察以槍指嚇市民的動作做對比,暗諷警方。

當時的記協主席楊健興認為,鄧炳強將處理新聞圖片的手法與假新聞掛勾,會成為對付傳媒的武器,限制新聞及新聞工作者的自由。

到2021年7月,記協發表2021年度言論自由年報,指於國安法下的傳媒自由空間日漸萎縮之際,「假新聞法」猶如增添另一把利刀。其時已任記協主席的陳朗昇曾促請政府交代清楚,為「假新聞立法」的意向、有關內容準則及是否已備實施時間表,並質疑時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務處處長蕭澤頤3人常將「假新聞」掛在嘴邊,然而他們並沒有受過專業訓練及新聞經驗。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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