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1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金管會12日表示,將擴大金融業應揭露個別董事酬金條件,包含公司虧損卻增加董監薪酬、公司獲利10%未給員工加薪等;保險業將在明年3月編制今年財報適用,金控、銀行、證券則須在明年股東會前的年報揭露。不過,法令是適用上市櫃金融業,故沒有涵蓋金控旗下的銀保證三業。
根據金管會調查,針對上市櫃銀行10家、金控14家、票券1家,其中1家銀行因為招募新員工、產學合作實習生,導致平均薪資較低。另外,統計上市壽險1家、產險4家,以及中央再保1家,其中1家產險公司獲利衰退、董監酬勞增加,達到揭露董監薪資的標準,但今年已改善情況。
金管會新上路的肥貓條款,包含三大範圍條件,一是金融業最近年度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兩個」級距者;二是金融業「最近年度稅後淨利增加達10%以上,主管職務的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未增加者」。
三是「最近年度稅後損益衰退達10%且逾新台幣500萬元,及平均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員工酬金)增加達10%且逾10萬元者」,應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個別董事酬金。
保險局也表示,考量監理一致性、2026年適用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也同步研擬修正保險業財報編制準則,以提升公司治理品質。此外,揭露董監個別酬金的水準從200%降至100%的標準,則適用所有的保險業、不以是否上市櫃為限。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