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婉婷向不願公映學生和李慧詩致歉 教育局聯絡校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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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林一山香港綜合報導)記錄英華女學校6名學生成長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給》),有學生發長文表示反對公映,引起爭議,電影6日起暫停公映。導演張婉婷昨早在一個節目,向不願公映的學生阿聆道歉。

紀錄片引發的爭議繼續發酵,主角之一江冰瀅在IG Story首度回應,指紀錄片上映時,攝製隊曾給她簽一份同意書,但完全沒有交代事情來龍去脈,向她指「所有人已經簽了名,只剩下我未簽,所以我沒有想過背後有這麼多問題情況下,我就將這一份同意書簽了」。

導演張婉婷昨早在一個商台節目,向不願公映的學生阿聆道歉。她稱自己與參與拍攝的女生已認識10年,「以為好friend」,為事件對阿聆造成的困擾感到不好意思,

(你開心一點啦,我們現在不做(公映了),你知不知道啊?)她亦承認在溝通上做得不足,她又稱會再溝通,若對方不願意電影將不再上映。

張婉婷又表示,不會以法律加諸學生。至於會否刪走涉及阿聆的片段後再將電影公映,她就說暫未有決定,要和學校及發行公司再研究。

張婉婷涉無證採訪李慧詩 體記協發聲明表遺憾

另外,片中有兩屆奧運銅牌得主李慧詩的一段十多秒的訪問。李慧詩前日發文指自己「被通知」成為電影的一部分,形容是「氣在心頭」,質疑張婉婷未得她同意,是不尊重當事人。張婉婷前日在節目上向李慧詩致歉,「如果李慧詩不知情,我都想打電話同她道歉」,她又解釋稱當日是得到單車總會人士同意才進行訪問。

香港體育記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張婉婷早前在傳媒訪問中聲稱,自己未持有大會採訪批准(permit)而進入單車場館採訪李慧詩,協會「對於張小姐未有按正常途徑申領採訪證一事感到遺憾」。

協會稱,一直以來,無論於國際賽事抑或本地賽事進行採訪,傳媒都需要向相關主辦單位申辦採訪證。大型體育賽事如世界盃及奧運會,由於採訪人數眾多,主辦單位會為各個國家及地區設定配額,以控制場內採訪人數。

協會形容,本地傳媒同業一向恪守大會及主辦單位的採訪安排,包括申領採訪證件,混合採訪區的限制;並指「張導演之行為」或會影響本地傳媒同業形象,以及令本地體育媒體於將來申請其它海外賽事時,可能令申領手續有更多無謂關卡。

教育局及 私隱專員公署聯絡校方

另外,教育局表示,得悉事件後即時聯絡校方了解。校方已啟動危機處理程序跟進事件,並會支援受事件影響的師生。局方會與校方保持聯繫,跟進事件發展。

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關注事件,為保障身為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學生的個人資料私隱,公署已主動聯絡有關學校,以了解相關詳情。公署又表示截止昨日未有接獲相關投訴或查詢,任何人士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包括有關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的詳情,可以向公署作出投訴。◇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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