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3前常委判囚 歐盟批濫用法律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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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張瑛瑜香港報導)香港支聯會拒交資料案11日判刑,3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立判囚4個半月。事件引來國際關注,歐盟外交事務與安全政策發言人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發聲明指,事件是政權濫用法律壓制基本自由的另一例子。中共及港府先後發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上述言論。

回顧此案審訊期間,鄒幸彤多番質疑控方的理據,直指當局是「明擺擺的政治逼害」,亦有學者指出,法庭在審訊此案時利用「保密」等技術性安排,是利用司法體制消滅政敵,認為國安法庭的不公情況,會影響外國政府評估在港營商及其法律風險。

支聯會遭指控「外國代理人」

中共外交部駐港公署12日早上11時許發稿,題為「自由人權不是免罪牌,特區司法公正不容置喙」,表示不滿馬斯拉里就支聯會案件審判「說三道四」。香港政府也在下午6時許發稿,稱馬斯拉里「肆意抹黑」香港刑事司法程序。

不過支聯會的拒交資料案中,曾經出現香港司法程序中罕見的情況。代表鄧岳君和徐漢光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在陳情階段表示,被告被定罪是基於支聯會是一個「不知名外國組織的代理人」,他擔任大律師40多年從未遇過。

案件在審訊時,控方傳召負責調查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作供,說支聯會與另外6個組織及一個人有聯繫,所以警方得出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結論。但是該組織的名字等涉及案情的資料,控方基於「公眾利益豁免權(PII)」,在庭上只以代號稱呼。

鄒幸彤批評,控方的報告和文件大部分都被人遮住,令辯方難以就無披露的內容進行盤問和調查,這樣是對被告不公平,並提出重新檢視「公眾利益豁免權」,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最後裁控方毋須再披露受保護資料,聲稱已滿足公平審訊。羅德泉並裁定證人如果認為有洩露上述資料的風險,可選擇不回答辯方的問題。

黃偉國:當局報復支聯會揭露中共暴政瘡疤

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前助理教授黃偉國早前接受大紀元採訪時,指當局審訊中用「保密」等技術性安排,對於被控的人「根本完全不公平」,顯示國安法庭是處理政治事件,並利用司法體制、「法治」消滅政敵或反對聲音的平台。其中庭上使用不公平審訊、程序上的一些「那渣(齷齪)招數」,例如隱去涉及案情的資料、不回答辯方的問題、恐嚇被告等手段,是「老屈」令人入獄的平台。

黃偉國進一步分析,支聯會由1989年起針對中共包括「六四」、「天安門母親」、劉曉波、維權律師等議題的做法,當局要就其揭露中共暴政瘡疤的組織報復。法庭上發生的事透過報導作為紀錄,讓國際社會知道香港惡劣的人權狀況,使香港的價值消失,無論鄒還是外界都覺得,整件事最後會重判的結果已經寫定,但其中行使法律賦予應有權利的抗辯,作為抗爭的一部分,使過程公諸於世,「保密」就是不想壞事讓人知,令國安法庭「更樣衰(醜陋)」。

他估計當外國見到國安法庭以不公、操縱程序來審訊,達致當局想達到的審判結果,會影響外國政府評估在港營商及其法律風險,並了解香港的司法與2019年之前不同。

馬斯拉里多次就香港發聲

馬斯拉里是在支聯會的拒交資料案判刑當日在其Twitter發表上述內容。她之前亦多次在twitter上就香港議題發聲,例如去年7月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發表專家報告,促請港府廢除《港區國安法》和煽動罪,馬斯拉里指歐盟支持委員會的建議;去年3月,英國關注香港團體「香港監察」被香港國安警發警告信指其「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馬斯拉里指是印證歐盟對於國安法有害香港乃至海外基本自由的擔憂。

另外,馬斯拉里在去年1月「眾新聞」關閉之際,亦指是獨立傳媒體環境惡化「又一令人遺憾的例子」,並稱國安法實施以來,新聞自由不斷受到侵蝕。《蘋果日報》2021年6月停刊之際,她形容事件清楚地表明北京實施國安法,是如何被用來扼殺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這些自由均載入《基本法》和中國大陸對國際的承諾中。

對於國安法,馬斯拉里曾經在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定罪判刑之際,直言「這部法律被用來扼殺香港的政治多元化,及人權和政治自由的行使(This law is being used to stifle political pluralism and the exercise of human rights and political freedoms in Hong Kong)」。@◇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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