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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抬預售屋價格溢收仲介費450萬 3代銷涉詐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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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新竹報導)新竹縣竹北市某公司負責人張男,與另名張姓房仲開發人員、鍾姓房仲銷售人員合謀,涉嫌以虛構預售屋讓渡金、地主保留戶款等方式,向2名購屋者詐騙至少450萬元。新竹地檢署2日依加重詐欺罪起訴3人,考量3人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張男於2014年間在新竹縣竹北市開設一家公司,並以個人帳戶收取不動產買賣款項。而張姓房仲開發人員、鍾男2人,先於2014年3月向一名顧客林女推銷一戶預售屋建案,並誆稱該戶為地主張男的保留戶,要求林女須支付地主保留戶款150萬元才能購屋;林女不疑有他,以支票支付150萬元後,由鍾男存入張男帳戶並提示兌現。

張男等3人以此手法順利抬高預售屋售價,並將價差朋分做為溢收的仲介費。同年5月間,食髓知味的3人又以相同手法再次作案,鍾男向顧客秦女推銷3戶預售屋店面,並向她誆稱該店面有2名前手,要求她須支付每戶100萬元的讓渡金,順利詐得300萬元後朋分。

檢方認為,張男等3人從事房屋代銷業,收取房屋仲介服務費用雖屬情理之常,正常來說應告知收費方式,在雙方同意下收取,但他們卻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竟連續虛構讓渡金及地主保留戶款等情節,致使秦女、林女信以為真並因此遭受鉅額損失,讓2名被害人信以為真、蒙受鉅額損失,惡性非輕。

檢方審結後,依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起訴3人,刑度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7年。檢方考量,3人犯案後否認犯罪、態度不佳,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由於3人共同犯下2罪,應一罪一罰分論併罰,並沒收犯罪所得450萬元。◇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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