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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抬预售屋价格溢收中介费450万 3代销涉诈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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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新竹报导)新竹县竹北市某公司负责人张男,与另名张姓房仲开发人员、钟姓房仲销售人员合谋,涉嫌以虚构预售屋让渡金、地主保留户款等方式,向2名购屋者诈骗至少450万元。新竹地检署2日依加重诈欺罪起诉3人,考量3人否认犯罪、犯后态度不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检方调查,张男于2014年间在新竹县竹北市开设一家公司,并以个人账户收取不动产买卖款项。而张姓房仲开发人员、钟男2人,先于2014年3月向一名顾客林女推销一户预售屋建案,并诓称该户为地主张男的保留户,要求林女须支付地主保留户款150万元才能购屋;林女不疑有他,以支票支付150万元后,由钟男存入张男账户并提示兑现。

张男等3人以此手法顺利抬高预售屋售价,并将价差朋分做为溢收的中介费。同年5月间,食髓知味的3人又以相同手法再次作案,钟男向顾客秦女推销3户预售屋店面,并向她诓称该店面有2名前手,要求她须支付每户100万元的让渡金,顺利诈得300万元后朋分。

检方认为,张男等3人从事房屋代销业,收取房屋中介服务费用虽属情理之常,正常来说应告知收费方式,在双方同意下收取,但他们却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竟连续虚构让渡金及地主保留户款等情节,致使秦女、林女信以为真并因此遭受钜额损失,让2名被害人信以为真、蒙受钜额损失,恶性非轻。

检方审结后,依涉犯《刑法》加重诈欺罪起诉3人,刑度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7年。检方考量,3人犯案后否认犯罪、态度不佳,且至今未与被害人和解,因此请求法院从重量刑;由于3人共同犯下2罪,应一罪一罚分论并罚,并没收犯罪所得450万元。◇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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