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黄玉燕报导)中联油脂苯骈芘事件持续延烧,也促成食安制度检讨。行政院23日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食品业者发现产品有危害安全疑虑时,须在24小时内通报,延迟通报最高可罚新台币3000万元。




行政院长卓荣泰日前要求一周内提出《食安法》修正方向,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23日在行政院会后转述,卓荣泰表示,此次修法以“强化源头管理、制程管理、异常通报、品质管理及数位管理”5大方向为核心,盼从制度面补强食安防线。
修正草案重点包括,重大食安事件发生时,中央可成立指挥中心,整合跨部会资源,地方主管机关须负责通报中央,并依指挥中心指示办理应变。
在业者管理方面,符合一定类别与规模的食品业者,须将食品安全监测计划送中央审查;若发现产品有危害安全卫生疑虑,应在24小时内通报,违反通报义务者,提高罚锾上限至3000万元,并新增实验室检验资讯通报义务。
为强化第三方验证机制,草案也规范验证机构可进行现场抽样,要求业者提供样本、自主检验报告等资料;地方主管机关负责例行查核,中央则可针对重大、突发性或其他食安事件进行查核,地方须配合办理。
此外,草案授权订定食品下架及后续处置相关规范,若因中央指挥中心指示或中央公告下架,食品安全保护基金可补助非食品业者相关费用,降低事件造成的冲击。
针对业者自主检验部分,食品业者若未依规定设置实验室或未落实检验义务,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违反危害通报义务者,则加重处罚,并建立财产保全机制,避免受处分业者透过隐匿、移转财产规避裁罚。
因应网路食品交易增加,修法也新增网路平台业者管理义务,要求平台负起风险管控责任,强化线上食品流通安全。
石崇良:食安需中央地方共同把关 修法调整权责
石崇良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食安把关需要中央与地方共同合作,双方各有分工。地方政府负责查厂、稽查及抽验,中央则负责边境查验及政策规划。
他表示,中央每年都会订定全国性稽核计划,同时要求地方依照辖内产业特性及风险情况,规划查验工作,因此各县市执行情况会有所不同。
石崇良指出,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受到民意监督,都有责任向外界说明食安管理情况。此次修法也针对中央与地方权责进行调整,包括将《食安法》第41条地方主管机关相关规定,由原本“得执行”改为“应执行”,明确要求地方负起查核责任,让中央与地方在事件发生时的分工更清楚。
地方苯骈芘查验遭疑 石崇良:台中次数低于台南高雄
中联油脂苯骈芘(BaP)事件持续受到关注,外界质疑台中市作为中联油脂所在地,过去多年查验次数是否不足。石崇良说明表示,台中市过去8年曾有1次配合食药署检验中联油脂,并坦言相较台南、高雄,台中检验次数确实偏低。
针对是否公布各地方政府苯骈芘检验情况,石崇良表示,卫福部都有掌握相关资料,2024年也曾启动专案,请各县市卫生局配合检验。
他说,各县市卫生局会依照地方业者分布及产业情况,决定查验对象、件数及检验项目,因此不同县市的检验数字,不能单纯拿来比较。
石崇良指出,目前供应大豆沙拉油最上游的炼油厂主要集中在3个县市,包括台中的中联油脂、台南的台糖及高雄的大统益。由于这些业者位于上游,因此这3个县市应加强查验;其他县市则多以中下游业者为主。
至于外界指台中市近8年苯骈芘检验“0次”,石崇良表示,台中市确有1次配合食药署于2024年检验中联油脂的纪录,其他时间没有相关检验。若与台南、高雄相比,台中的检验次数确实明显偏低。
对此,台中市副市长郑照新反驳,该说法是以偏概全,依《食安法》规定,油品主要由业者依法自主送验,中联油脂相关油品自2022年起至毒油事件发生前,共依法强制检验18次,其中1次为中央与地方联合稽查的抽检,其余17次则为业者依法送验。◇



